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8.启16:7.“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表示来自主的属天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而也表示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这个天堂,或这些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祭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91, 490, 915节)。“从祭坛中”说话的天使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因为第五节经文所描述的说话的“众水的天使”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AE 971节)。由于主的公义在此从天堂中传讲,而天堂由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组成,所以才有来自每个国度的传讲;“众水的天使”是指一个国度,“祭坛的天使”是指另一个国度。
(关于第五诫续)
以商人为例:只要他们不将非法所得和非法高利贷,以及欺诈和诡计视为罪,从而避之如罪,他们的作为就都是邪恶;因为这些作为不可能是从主而做的,而是从人自己而做的。他们越从内在擅长欺诈、狡猾和规避同伴,他们的作为就越邪恶。他们越擅长打着诚实、公义和虔诚的幌子将这些手段付诸实施,他们的作为还要更邪恶。一个商人越在这些事中感受到快乐,他的作为就越来源于地狱。但如果他行事诚实、公义,是为了获得名声,并通过名声获得财富,甚至似乎出于对诚实和公义的爱而行事,却不是出于对神性律法的情感或服从而行事诚实、公义,那么他内心仍不诚实和不公义,他的作为就是偷盗,因为他打着诚实和公义的幌子而寻求偷盗。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死后会变得显而易见,那时人出于其内在意愿和爱,而不是出于外在意愿和爱行事;因为那时他只思想和策划狡猾的手段和抢劫,从那些诚实的人中退出,要么前往森林,要么前往荒漠,在那里沉迷于计谋。总之,这种商人都变成了强盗。而那些避开如罪的各种偷盗,尤其避开通过诡计和欺诈所实施的更内在、更隐蔽的那种偷盗的商人则不然。他们的作为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主;完成这些事或作为的来自天堂的流注,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被刚才所提到的邪恶拦阻了。对这些商人来说,财富不会造成伤害,因为对他们来说,财富是功用的手段。他们的贸易是他们用来服务国家和同胞的功用;他们通过自己的财富处于履行这些功用的状态,或说财富也能使他们履行这些功用,而对良善的情感把他们引向这些功用。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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