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7.“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这从“应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得”,即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是因为他们歪曲圣言和教义的真理,这由“给他们喝他们所流圣徒和先知的血”来表示,因此,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因为根据秩序,各人的作为跟随着各人,并审判各人;故按照各人所行的向各人而行。因此,这就是此处“应得”或配得的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以高级和低级的管理他人财物者为例。这些人若通过诡计或以欺诈为借口暗中剥夺他们的国王,国家,或雇主的财物,就没有宗教信仰,因而没有良心,因为他们蔑视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视之为无足轻重。尽管他们常去敬拜的场所,或教堂,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出于圣言虔诚地说话;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并存在于他们的敬拜、虔诚或话语中,因为他们的内层充满偷盗、掠夺、抢劫和不义;只要这些邪恶在里面,从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道路就关闭;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邪恶。
而那些避开非法所得和欺诈性利润,因为它们违反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的财物管理者拥有宗教信仰,因而也拥有良心。此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因为他们为了诚实而出于诚实,为了公义而出于公义行动,而且满足于自己的东西,每当克制住欺诈,或说想起他们没有犯欺诈罪时,他们心情愉悦,内心快乐。他们死后受到天使欢迎,并被他们当作弟兄来接待,还收到大量财物。而邪恶的管理者截然相反;这些人死后被逐出社群,然后寻求帮助,最终被送入强盗的洞穴,在那里劳动。
52.“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表示并为了主的神性人身可以被承认。这从“见证”和“耶稣基督”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参看AE 10, 27节);“耶稣基督”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26节)。这些话论及外邦人的教会,该教会即将接受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些话论及外邦人的教会,对此,可参看AE 50节)。基督教会的确承认主的神性,但不承认祂的神性人身;因此,当他们根据教义来思想并谈论主时,就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分离,并视祂的人身或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或人性;而事实上,神性就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这就是为何这些人无法拥有神性的观念;尽管正是这个观念就进行结合,因为思维进行结合;没有通过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通过信和爱而与神性的结合,就没有拯救。说通过思维和情感结合,跟说通过信和爱结合是一样的,因为我会思考我所信的,我会被我所爱的感动。相信不可见的东西就跟相信自然界的至内层差不多,当心智沉溺于自己的幻想时,它很容易陷入这种错误。然而,一种看见神性,事实上看见人形式的神性的渴望通过来自天堂的不断流注被植入每个人。
这种渴望被植入简单人,也被植入外邦人当中正直、心地善良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因此,这些人中所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被主接受,并被赋予天堂。其他人不能被接受,因为他们没有结合。天堂里的所有天堂,古代最有智慧的人,以及所有拥有属灵信仰,也就是活的信仰之人,无论在这个地球上,还是在宇宙所有星球上,都在思维上看到他们的神或神性,因为他们承认神性人身,因此被主接受(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天堂与地狱》,79–86, 316, 321节;《宇宙星球》,7, 40—41, 65, 68, 91, 98—99, 107, 121, 141, 154, 158—159, 169节)。由于从天堂植入每个人的这种渴望或感知被世上有学问的人完全弃绝,进入神性的入口由此被堵住,所以主正在外邦人当中建立一个新教会,外邦人没有根除这种观念,连同与这观念在一起的信。基督教界对这种植入的渴望或原则的根除来源于巴比伦民族,它将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以便他们当中的领袖可以被承认为主人身或人性的代理人,也可以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这里,声称主从父获得这权柄;而事实上,祂从自己获得该权柄,因为它来自祂自己的神性。因此,他们不愿听见关于神性人身的任何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4738节)。但关于这个主题,由于它是教会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所以下文会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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