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诠释启示录 #938

938.“说,你的作

938.“说,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这从“主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主的作为”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这就是“主的作为”的含义,因为经上补充说“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主的道路”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事实上,在圣言中,哪里论述良善,哪里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此清楚可知,此处的“作为”表示良善,“道路”表示真理。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就是主的作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教会之所以为教会,都是凭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

(续)

前面(AE 936节)论述了出于属灵自由停止邪恶,每个人都被主保持在这属灵自由中。但由于人与生俱来的一切邪恶都从对统治他人的爱和对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中获得它们的根,并且人自己的生命快乐都源于这两种爱,而一切邪恶都来自它们,所以对这些邪恶的爱和快乐构成人自己的生命。由于邪恶构成人的生命,所以可推知,人凭自己决不能停止它们,因为这将是凭他自己的生命而放弃他自己的生命。因此,凭主停止它们的能力被提供;为叫他拥有这种能力,随心所欲思考的自由,以及向主祈求帮助的自由也赐给他。他拥有这种自由,是因为他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良善与邪恶的中间。他因在中间而处于平衡之中;处于平衡之中的人能轻易地、貌似自愿把自己转向这一边或那一边;并因主不断抵挡并驱逐邪恶,把人提升并吸引到祂自己这里而更是如此。然而,争战仍旧存在,因为属于人生命的邪恶被不断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搅动起来;这时,人必须与它们争战,事实上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如果他不貌似凭自己争战,邪恶就不会被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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