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931.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因来自爱之良善的属灵真理而透明的圣言中的真理的总体。这从“玻璃海”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玻璃海”是指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275a节);“火”是指爱之良善(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此处简要解释一下,为何“玻璃海”表示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圣言中的真理的总体。“海”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因为“水、泉、河”表示聪明所源于的真理,而海是它们的总体容器。总体上的真理,或真理的总体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类真理,而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一切属世之物都是属灵事物的总体容器。事实上,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或一切属世之物,无不从属灵之物存在;因为属世之物从属灵之物中形成,就像结果从它的有效原因中形成一样。由于一千个属灵事物产生并形成一个属世事物,所以这一个因是一千个的容器而是一个总体事物。
相对于灵义上的圣言,字义上的圣言也是这样;由于圣言的属灵意义或灵义就在属世意义中,并在其中在天使面前透明或发光,所以“玻璃海”表示就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真理的总体而言的圣言。在启示录别的地方,“玻璃海”具有相同的含义:
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启示录4:6)
以及:
新耶路撒冷城和城内街道看似精金,好像透明的玻璃。(启示录21:18, 21)
因为那“城”表示教会的教义,“街道”表示教义的真理;这教义的真理因是真正的真理而从属灵真理中获得其光明和透明或清晰。这种透明或清晰就是“玻璃”和“水晶”。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头以上有穹苍,看着像奇妙的水晶。(以西结书1:22)
这句话表示天上的属灵神性。“玻璃海”表示从圣言的灵义中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只见那些战胜了兽的人就在它附近,而他们表示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由此熄灭灵义之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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