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666.“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新生命。这从“站”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站”是指存在和活着,以及维持(对此,可参看AE414节);“脚”是指属世层,也就是神序的终端,以及在先或更高事物停靠于其上并赖以生存的基础(对此,参看AE 69, 600a, 606节);因此,“双脚站起来”表示因在终端中而在完全中的生命。之所以表示一个新生命,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见证人”被杀了,并复活了。“双脚站起来”在此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为这些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他们表示所有通过教义之真理处于爱之良善,并且已经重生的人;还因为当“脚”所表示的属世层重生时,整个人就都有了生命,就是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
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对彼得说,洗过澡的人,只需洗脚就够了,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也就是要重生;因此,“洗过澡的人”表示已经洁净,也就是在属灵之物,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方面已经重生的人;这些首先必须在记忆和理解力中被接受,也就是必须被认识和承认。“只需洗脚”表示然后属世人或外在人必须洁净或重生,这是通过照着爱与信的戒律,也就是照着来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生活而完成的。当这一切完成时,这个人自己就洁净或重生了;因为照着来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生活就是意愿它们,从而实行它们,这等于受它们影响并热爱它们;因为凡从意愿所行的,都是从情感和爱,因而从这个人自己而行的,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因为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爱和他自己的情感。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那时整个人就干净了。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双脚站起来”表示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此,论到先知在山谷表面看到的“枯骨”,它们被筋、肉和皮覆盖后,经上说:
我向灵发预言的时候,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7:10)
此处“双脚站起来”也表示一个新生命,就是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为以色列家被比作的“枯骨”表示他们中间的教会状态,即:它没有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披上筋、肉和皮表示重生;“进入的灵”表示通过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来的新生命;因此,然后经上说:“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
在以西结书别的地方,“双脚站起来”具有相同的含义:
有声音对我说话,说,人子啊,你要双脚站起来,我好对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双脚站起来,我便听见那位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2:1, 2)
又:
我就俯面,灵就进入我里面,扶我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23, 24)
这些事发生是因为,“双脚站起来”表示当处于其完全时的生命本身;当属世层从属灵层活着时,它就处于其完全。因为人生命的终端处于他的属世层;这终端对人的内层和更高事物来说,就像一个基础;因为这些事物终止于终端,并在那里维持存在。因此,除非生命在终端中,否则它是不完全,因而是不完美的。此外,一切内层或更高事物共存于终端,如同存在于其同步中;因此,内层或更高事物取决于终端的品质,这些事物要适应终端,因为终端接受它们。
在诗篇,“双脚站起来”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诗篇31:8)
“宽阔之处”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因此,“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表示使一个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又:
祂使我从毁灭的坑里、从淤泥中上来,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诗篇40:2)
“毁灭的坑”表示教义的虚假,“淤泥”表示生活的邪恶;“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与前面“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磐石”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此清楚可知,耶和华必不叫我的脚摇动(诗篇121:3)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祂不叫属世层偏离真理;因为属世层偏离到何等程度,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也就偏离到何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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