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诠释启示录 #28

28.“从死里头生的

28.“从死里头生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这从“头生”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头生”是指天堂里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那里的一切良善。“头生”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产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表示属灵的产生,也就是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的产生。因此,“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儿媳”、“孙子”表示按顺序产生和被产生的良善和真理(《属天的奥秘》,10490节),因为天堂没有其它出生。正因如此,“头生”不是指头生的或长子,而是指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因为这良善居于首位。由于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从主存在,所以主被称为头生的。祂之所以被称为从死里头生的,是因为当从死里复活时,祂通过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

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从死里头生的”,并在诗篇论到祂自己说: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于世上的列王。(诗篇89:27)

从下文会看到祂“高于世上的列王”是什么意思。主离开世界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194, 3210, 6864, 7499, 8724, 9199, 10076节);因此,祂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AC 3194, 3210节);合一之后,神性真理,也就是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从祂发出(AC 3704, 3712, 3969, 45775704, 7499, 8127, 8241, 9199, 9398, 9407节)。不过,这个奥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那里(NJHD 293–295节)有更充分的解释,也可参看那里(NJHD 303–305节)从《属天的奥秘》中引用的章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头生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祂发出的,故在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都归耶和华为圣;利未人被接受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因为利未人代表处于仁之良善的教会之人。也正因如此,双份产业被分配给头生的,即长子。这一切都是因为头生的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一切良善所来自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自己。事实上,在以色列教会被吩咐的一切都代表属灵和属天的神性事物。

在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都归耶和华为圣,这一点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凡头生的,就是以色列人中凡打开子宫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要分别为圣归我;都是我的。(出埃及记13:2)

出埃及记:

你要将一切打开子宫的,并将你所拥有的牲畜中一切打开子宫的幼畜(即头生的),都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出埃及记13:12)

又:

你要献上你出产的初熟果子和酒的初熟果子,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对你的牛,你的羊,也要这样;七天它可以和它的母亲在一起,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出埃及记22:29–31)

他们之所以还要交出牲畜中头生的,是因为这些也具有代表性;它们因代表而用于燔祭和祭牲。至于各种牲畜在这些服事中代表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233519, 9280, 10042节)。利未人被接受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对此,参看民数记3:12, 13, 41, 45; 8:15-20),是因为如前所述,“利未人”代表、因而表示仁之良善,“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875, 3877, 4497, 4502—4503, 10017节)。双份产业被分给头生的,即长子(申命记21:17),是因为“双份产业”表示爱之良善(《属天的奥秘》,720, 1686, 5194, 84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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