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146.“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示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将从主的神性人身拥有天堂之爱的快乐。这从“得胜的”、“赐给吃”和“隐藏的吗哪”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的”是指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就论述了这些人(参看AE 130节);“赐给吃”是指通过爱和仁被归给并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节),由于这话论及“隐藏的吗哪”,而“隐藏的吗哪”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所以吃吗哪在此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这快乐被主的神性人身归给那些以爱和信接受祂的人;“隐藏的吗哪”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就是吗哪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们的父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写着,祂从天上赐下它们来给他们吃。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父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约翰福音6:31–58)
主明确教导,“吗哪”和“粮(或译为饼、食物、饭)”是指祂自己,因为祂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它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当主说,“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时,祂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主设立圣餐时,祂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拿起饼来,祝福,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吃这饼”是指通过爱与主结合,因为“吃”表示变成自己的并结合,如前所述;爱是属灵的结合。在路加福音,“在神国里吃饭”所表相同:
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路加福音14:15)
又:
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30)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神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表示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5, 6185, 6276, 6804, 6847节)。约翰福音: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
它被称为“隐藏的吗哪”,是因为那些没有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完全不知道那些通过爱与主结合的人所接受的天堂之爱的快乐;没有人能接受这快乐,除非他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快乐从神性人身发出。在旷野的以色列人因不知道这种快乐,所以称它为吗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将食物从天上如雨般降给你们。早晨, 营周围有一层露水。那层露水上升之后,看哪,旷野的面上有一样小圆物;他们看见,就说,这是吗哪吗(这是什么呢)?摩西对他们说,这就是耶和华给你们吃的食物。以色列家给它起名叫吗哪。(出埃及记16:3–36)
申命记:
耶和华将你所不认识、你的父也不认识的吗哪喂养你,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以色列人之所以不知道“吗哪”所表示的这快乐,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处于肉体的快乐,那些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完全不能知道天堂快乐的任何事。以色列人具有这种特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它被称为快乐,所指的是爱之快乐,因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来自爱。
由于“吃隐藏的吗哪”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所以在诗篇,它被称为“天上的粮食”:
耶和华从上面吩咐天空,打开天上的门;使吗哪如雨般降在他们身上作食物,赐给他们天上的谷物。(诗篇78:23, 24)
又:
耶和华用天上的粮食使他们饱足。(诗篇105:40)
它被称为“天上的粮”,是因为它与露水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但在灵义上被称为“天上的粮”,是因为它经由天使天堂从主流下来。在这层意义上,所指的不是其它天堂,也不是其它粮,而是滋养人灵魂的粮。要在这层意义上来理解此处的“粮”(或译为食物、饼、饭),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就是天上降下来的吗哪或粮。(约翰福音6:31–58)
摩西五经:
祂用吗哪喂养他们,使祂可以教导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耶和华口里所出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特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 284–290节)。
摩西五经也通过对应描述了这种快乐:
吗哪样子像芫荽的种子,白色,味道如同蜜饼。(出埃及记16:31)
民数记:
他们用吗哪作成烙饼;滋味好像油汁。(民数记11:7, 8)
吗哪的样子和味道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芫荽的种子,白色”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烙饼”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蜜”表示它的外在快乐;“油”表示这爱本身;它的“汁”,也就是滋味的来源,表示它的内在快乐;含有吗哪的“雨露”表示含有这快乐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种”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10248—10249节);“白”论及这真理(AC 3301, 3993, 4007, 5319节);“烙饼”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AC 7978, 9992—9993节);“油”表示这爱本身(AC 886, 3728, 9780, 9954, 10261, 10269节);因此,它的“汁”表示这爱的快乐,因为滋味由此而来,滋味是快乐和愉悦(AC 3502, 4791–4805节)。关于这些问题,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对出埃及记第16章的解释。
“吃隐藏的吗哪”之所以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而事实上,“隐藏的吗哪”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因为无论你说主的神性人身,还是说神性之爱,都是一样的;事实上,主是神性之爱本身,从祂发出之物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两者都属于爱,也是在天堂的主。因此,吃祂是指与祂结合,这种结合通过来自祂的爱实现。从《天堂与地狱》(13–19, 116–125, 126–140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 307节)的阐述和说明中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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