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137.“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被杀的日子”表示在所有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之人被仇恨时的时间和状态。这从“日子”、“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时间和状态(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3, 488, 493, 893, 2788, 3462, 3785, 4850, 10656节),因此在那日子表示在那时间和状态;“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是指那些公开承认主之神性人身的人(对此,下文会详述);“被杀”是指被仇恨。“被杀”之所以指被仇恨,是因为仇恨的人不断在努力杀戮;他只思想并渴望杀戮,而且如果法律不阻止他,他就会杀戮。这一点隐藏在仇恨中;因此,那些仇恨邻舍的人当在来世被除去外在约束时,就不断呼出谋杀;我已经通过大量经历知道了这一点。
“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承认主之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因为那时,有一个安提帕人因此被杀;故“安提帕”就表示所有因此被仇恨的人;正如躺在财主门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的“拉撒路”表示所有因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而被主所爱的人(参看AE 118节)。主爱一个叫拉散路的人,使他从死里复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11:3, 5, 36),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章),因此,主称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以此表示出于属灵情感而渴望真理的人为“拉撒路”,如前所示(AE 118节)。正如“拉撒路”因此而得名,“安提帕”也如此得名,因为他为了主的名,也就是为了承认祂的神性人身而成为一名殉道者。
所有在想主之人身的同时不想主之神性的人都仇恨像他这样的人,这一点无法从他们在世时的行为得知,但从他们在来世的行为可以得知;在来世,他们对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燃烧着如此的仇恨,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他们最急切的渴望莫过于谋杀他们。原因在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反对主,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支持主;那些属于教会,却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之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他们正是从地狱拥有如此的仇恨。他们经常被告知,他们正在作恶,因为他们从圣言知道:
主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因此,祂是天地之神;同样:
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及:
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并且:
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听见过祂的声音,惟有在祂怀里,并与祂为一的主。(约翰福音1:18; 5:37)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一听到这些真理,他们就转身离去,因为他们无法否认它们;但他们感到恼火,甚至向所有公开承认主的人呼出谋杀,因为仇恨已经扎根在他们里面,如刚才所述(参看AE 114节)。
在几处经文中,主已经预言,这些人将仇恨所有如此承认主的人,如在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24:9–10)
约翰福音:
耶稣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恨你们以先、它已经恨我了。他们若迫害了我,也会迫害你们。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约翰福音15:18–25)
此处,还可参看前面从圣言引用的经文(AE 122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你们中间被杀的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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