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126.“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表示智慧和由此而来的永恒幸福。这从“冠冕”和“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当论及那些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情感之人时,是指智慧(对此,下文会详述);“生命”是指永恒的幸福,也被称为永生。此处所论述的那些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的人拥有永恒的幸福,因为天堂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被植入人。以为天堂通过其它方式被植入的人大大受骗了;因为人生来是纯属世的,具有变得属灵的官能;但他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变得属灵。若没有关于主、天堂、死后生活、信、爱,和作为得救手段的其它事物的某种知识,谁能变得属灵?人若不知道这些事,就仍是属世的;一个纯属世的人与属灵的天堂天使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人有两种心智,一种是外在的,另一种是内在的。外在心智被称为属世心智,但内在心智被称为属灵心智。前一种或属世心智通过世界上的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被打开,而后一种或属灵心智通过天堂里的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被打开;圣言教导这些知识,教会则从圣言教导它们;当人知道它们,并照之生活时,他就通过它们变得属灵。
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
“水”表示信之真理,“灵”表示照之的生活(参看AE 71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如今大多数人以为他们仅凭在圣殿举行神圣敬拜,崇拜和祷告就会进入天堂;但他们当中那些不关心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没有用这些知识充满生活和记忆的人,仍和以前一样是属世的,没有变得属灵;因为他们的神圣敬拜,崇拜和祷告不是从一个属灵源头发出的;事实上,他们的属灵心智没有通过属灵事物的知识和照之的生活被打开,而是空虚的;从空虚之物发出的敬拜只是一种属世动作,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如果这些人在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是不诚实和不公义的,那么他们的神圣敬拜,崇拜和祷告就有排斥天堂,而不是如他们所以为的那样向他们打开天堂的东西在里面;因为他们的敬拜就像一个盛有正在溢出来的腐臭或肮脏东西的器皿,或像一件穿在满是溃疡的身体上的华丽衣裳;我看见成千上万这样的人被投入地狱。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照之的生活之人的神圣敬拜、崇拜和祷告则完全不同;对这些人来说,这些行为讨主喜悦,因为它们是他们的灵在身体中产生的果效,或他们的信和爱的结果,因而不是纯属世的动作,而是属灵行为。由此可见,只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照之的生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由此变得属灵的人能被赋予来自主的天使智慧,连同永恒的幸福。天使只从智慧,不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幸福。
“冠冕”表示智慧,是因为穿在人身上,并把他区分开来的一切事物都从人穿戴或佩戴它们的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9827节);并且“冠冕”表示智慧,还因为它是戴在头上的;而在圣言中,“头”表示智慧,因为智慧住在那里。因此,以西结书上记着说:
我用妆饰打扮你,将镯子戴在你手上,将链子戴在你脖子上。我也将鼻环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以西结书16:11, 12)
此处论述的是表示教会的耶路撒冷,就是被主建立时的那种教会及其品质;此处提到的各种妆饰在灵义上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每一种都从它所佩戴的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华冠”在此表示智慧。
至于妆饰具有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536, 10540节);“镯子”表示什么(AC 3103, 3105节);“链子”表示什么(AC 5320节);“鼻环”表示什么(AC 4551节);“耳环”表示什么(AC 4551, 10402节)。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照之的生活而来的智慧同样由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的“冠冕”来表示(如以赛亚书28:5; 耶利米书13:18; 耶利米哀歌5:15, 16; 以西结书21:25, 26; 23:42; 撒迦利亚书6:11–14; 诗篇89:38, 39; 诗篇132:17, 18; 约伯记19:9; 启示录3:11; 4:4)。君王戴王冠的习俗来自古代,那时人们熟悉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因为他们知道“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冠冕”则用来表示智慧。“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1672, 2015, 2069, 3009, 4581, 4966, 5068, 6148节)。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王”和“王的儿子”(参看AE 31节);由于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知识之人被称为王,并且王有王冠,所以在论述他们的这个地方,经上说他们要接受“生命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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