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诠释启示录 #1190

1190.“因为你的

1190.“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那些在世上行使统治,处于它的爱与快乐,并获得了世上的最高荣誉,也获得了世上财富的人。这从“客商”和“地上的大人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并把它们传授给其他人,或说交流它们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可用于统治的事物之人,他们从这些事物中不仅获得荣誉,还获得世上的财富(对此,参看AE 840, 1104节);“地上的大人物”是指那些将这种统治,也就是对教会和天堂,甚至对主自己的统治转给自己,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本章所指的,就是这些人,而不是那些在他们的统治之下的人。事实上,后者崇敬并敬拜他们,但后者如此行,是出于权威所强制的信仰,因而出于顺服,这种信仰和顺服源于无知。这些人没有参与统治;因此,本章论到作为妓女或淫妇的巴比伦的那些话不是指着他们来说的。

(续)

现在要说一说人被圣治引向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可用于永生的事物。这些事物也与显赫和财富有关。情况就是这样,这从我在天堂里所看到的清楚看出来。天堂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有那些既显赫,又富有的人;在那里,显赫的人享有如此荣耀,富有的人拥有如此丰富的财物,以至于相比之下,这个世界的荣耀和富足几乎什么都不是。但在那里,所有显赫的人都是智慧的,所有富人都富有知识;因此,在那里,显赫是智慧,财富是知识(科学)。无论那里那些显赫、富有的人,还是那些不显赫、富有的人都能在这个世界上获得这种显赫和财富,因为世界上所有热爱智慧和知识(科学)的人都会获得它们。爱智慧就是爱真正的功用,爱知识(科学)就是为了这些功用而爱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当爱功用胜过自我和世界,并为了功用而爱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功用就处于第一位,显赫和财富处于第二位。天堂里所有既显赫又富有的人都是这种情况;他们从智慧来看待显赫,从知识来看待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就像一个人看待自己的衣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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