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1187.“石磨的响声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不再有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对真理的任何理解。这从“石磨”的含义清楚可知,“石磨”是指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对此,参看AE 1182节),因而也指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对真理的理解,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
(续)
由于目的,也就是人的意愿之爱,通过理解力为自己提供或获取方法,以便最终目的可以通过这些方法存在,最初目的通过方法发展到最终目的,这最终目的是进入存在的目的,也就是功用,所以可推知,当这些方法履行或促进这功用时,目的就爱它们,当它们不履行或促进这功用时,目的就不爱它们,而是弃绝它们,并通过理解力为自己提供或获取其它方法。这清楚表明,如果人的首要目的是对显赫的爱,或对荣耀和名誉的爱,或对财富的爱、对金钱或财物的爱,那么他的品质是什么样,即:他视一切方法为有助于他实现最终目的的仆人,这最终目的就是进入存在的爱,这爱对他自己来说,就是功用。
以一个牧师为例,如果他的首要目的是对金钱或财物的爱,那么他的方法就是事工,圣言,教义,教育或学习,基于它们的讲道,以及通过这些对教会之人的教导、改造和拯救。他照着目的并为了目的而评估这些方法;然而,它们仍不会被爱,尽管对有些人来说,它们看似被爱;那被爱的,是财富,或说财富是他爱的对象,因为它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这目的是方法里面的一切,或说完全在方法里面,如前所述。事实上,他说,他的愿望是教导、改造和拯救教会成员;但由于他是出于作为目的的财富来说这些事的,所以这些事并没有形成他爱的一部分;它们只是他为了目的而获得名声和利益的手段或方法。
如果一个牧师的首要目的是对胜过他人的显赫的爱,情况也是这样;把利益或名誉与这些方法分离,你就会看到这一点。当对灵魂的教导、改造和拯救是首要目的,财富和显赫是方法或手段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时,牧师是个完全不同的人,因为他是个属灵人,而在前一种情况下,他是个属世人。对一个属灵牧师来说,财富和显赫是祝福,而对一个属世牧师来说,财富和显赫是诅咒。灵界的大量经历已经证明,情况就是这样。在灵界已经看到并听到,许多人声称他们教导人,著述写作,改造人;但当他们意愿的目的或爱显露出来时,显而易见,他们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我和世界,没有一件事是为了神和邻舍而做的;事实上,他们甚至诅咒神,向邻舍行恶,伤害邻舍。他们就是那些马太福音(7:22–23)和路加福音(13:26–27)中所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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