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1183.“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表示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彻底毁灭,它不会复活。这从“猛力地被扔下去”、“巴比伦大城”和“不能再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猛力地被扔下去”是指彻底毁灭;“巴比伦大城”是指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能再见”是指不会复活。
(续)
对主所引导的那些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主引导那些热爱并意愿来自祂自己的真理之人。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就被光照;因为主存在于圣言中,并照着各人的理解力而与各人交谈。如果这些人听见灵人们说话,如有时所发生的情形,他们不是被教导,而是被引导,并且这种引导如此周密、谨慎,以至于这个人仍要独立自主。因为如前所述,主通过情感引导每个人,他貌似凭自己出于这些情感自由地思考。若非如此,人将不能被改造,也不能被光照。然而,人们照着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性质或品质而以各种方式被光照。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甚至直到这种程度,他们能感知到光照。
我被允许看到这种光照,并从中清楚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和来自天使的东西。来自主的东西已经写下来了,而来自天使的东西没有写下来。此外,我被允许与天使交谈,就像人与人交谈一样,还被允许看到天堂里的事物和地狱里的事物。这样做的原因是,当今教会的结束已经到来,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即将来临,这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有必要向该教会揭示,主掌管宇宙,包括天堂和世界;有天堂和地狱,以及这两者各是何性质;死后,人们仍作为人活着,那些被主引导的人在天堂,而那些被自我引导的人在地狱;圣言是主在地上的神性本身;此外,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以免人还期待它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直到永远;以及其它与黑暗过后升起的光有关的许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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