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诠释启示录 #117

117.“苦难”表示

117.“苦难”表示渴望认识真理的焦虑。这从“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苦难”是指这种焦虑,即渴望认识真理的心灵焦虑;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很好理解的人(参看AE 112节),当这些人不理解时,就灵而言,他们就处于一种焦虑状态。除了那些处于为了真理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处于属灵情感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当这些人不理解时,他们就有这种焦虑;至于这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E 115节)。其原因在于,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天使不断渴望真理,因为他们渴望聪明和智慧;他们渴望这些,就像饥饿的人渴望食物。也正因如此,聪明和智慧被称为属灵的食物。人自婴孩时就拥有这种渴望,因为当他是个婴孩,后来又长成一个男孩时,就与天堂结合;这种渴望来自天堂;但它在那些转向世界的人那里消亡。由此可知,什么是此处“苦难”所表示的心灵焦虑或属灵焦虑。

他们在阅读圣言,却没有很好地理解它时,有这种焦虑,是因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就隐藏在它的灵义中,只向那些与天堂结合的人打开,圣言的灵义在天堂中。然而,圣言的灵义不是直接从天堂流入人,而是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所拥有的知识或认知,从而点燃他的渴望;然后,他能从圣言的字义看到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纯正的教会真理。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都会意识到,他知道的东西极少,他不知道的东西却是无限的。此外,他还会意识到,知道并承认这一点是迈向智慧的第一步;那些以自己所知道的东西为骄傲,由此而自以为是最聪明的人没有抵达这第一步。这些人也习惯以虚假为荣,胜过以真理为荣,因为他们关注自己的名声,只受这名声影响,不受真理本身影响。他们就是那些只处于属世情感和源于这情感的渴望之人(关于他们,也可参看AE 1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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