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524.这几点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一个不知悔改的人紧紧抓住的罪,就像他所患的各种疾病,除非采取治疗措施,服用适当药物来消除它们的危险,否则他会因此而死亡。这些罪尤其像名为坏疽的疾病,除非及时治疗,否则它会扩散,并导致不可避免的死亡。它们也像疖子和脓肿,除非破裂或打开并清除,否则它们会将积脓或脓液压入邻近部位,再从这些部位压入紧邻的内脏,最后压入心脏,导致死亡。
这些没有移除的罪也可以比作老虎、豹子、狮子、豺狼和狐狸,除非把这些野兽关在洞穴里,或用链子、绳子捆起来,否则它们就会攻击羊群和牛群,并杀死它们,就像狐狸杀死家禽一样。这些罪还可以比作毒蛇,除非用叉子压住、叉牢毒蛇,或拔掉它们的牙齿,否则它们就会对人造成致命的伤害。整群羊若留在有毒草的田野,而不是被牧羊人领到安全的牧场,就会灭亡。蚕也会死亡,它的所有丝也随之消失,除非其它虫子或破坏性昆虫从它所吃的树叶上被抖落下来。
这些罪又可以比作粮仓或谷仓里的粮食,除非通风,或说让空气自由通过它,并除去一切杂质或有害的东西,否则这些粮食就会发霉变质,从而不适合使用。一场火若不在刚刚爆发时就被扑灭,可能会烧毁整个城市或森林。荆棘、蓟和蒺藜若不连根拔除,很快会长满花园。园丁们都知道,一棵树从坏种子中长出来,它的根把坏树液输送到被嫁接或芽接在它上面的好树的枝条或芽中,从下面输送上来的坏树液就会转化为好树液,并结出有用的果实。当人的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时,类似的事也会发生在他身上,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人被嫁接到主里面,就像枝子嫁接到葡萄树上,并结出好果子(约翰福音15:4-6)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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