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303.在属天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与主的结合和随之而来的平安,因为那时受到保护,远离地狱。安息日表示休息,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平安或和平;因此,主被称为“和平的君”,祂也称自己为和平或平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以赛亚书9:6, 7)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4:27)
又:
耶稣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约翰福音16:33)
以赛亚书:
那报好消息,传平安,说,你的王掌权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诗篇:
耶和华救赎我的灵魂得平安。(诗篇55:18)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工作是平安;公义的劳碌是休息和永远的安稳,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稳的帐棚、平静的安歇所。(以赛亚书32:17, 18)
路加福音:
耶稣对祂差出去的七十个人说,无论进哪一家,先说,愿平安归与这家;那里若有平安之子,你们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路加福音10:6, 8; 马太福音10:12-14)
诗篇:
耶和华要向祂的百姓讲和平。公义和平安彼此亲吻。(诗篇85:8, 10)
约翰福音:
当主自己向门徒显现时,祂说,愿平安归于你们。(约翰福音20:19, 21, 28)
此外,以赛亚书(65, 66章等)论述了人们将要进入的平安状态来自主;那些被接到现在主正在建立的新教会之人将进入这种状态。从《天堂与地狱》(284-290节)可以看出,平安,就是天堂天使和那些在主里面的人所享有的平安,本质上是什么。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称自己为“安息日的主”,即休息和平安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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