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5

975.启16:6.

975.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这从“血”、“流血”、“圣徒”和“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是指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就是歪曲它(参看AE 32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但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E 325a节);“圣徒”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故是指圣言。“先知”是指那些教导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节)。因此,“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

(关于第五诫续)

前面说过,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行善,他所行的善就是圣言所说的善行,因为它们是在主里面做的;还说过,人在何等程度上远离反对这些作为的邪恶,这些作为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因为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是从主而做的,不是从人而做的。然而,作为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或多或少是良善,因为作为必是功用。最好的作为就是那些为了教会的功用而做的作为。就良善或良善的品质而言,接下来就是为了祖国的功用而做的作为,等等。功用决定了作为的良善或作为的良善品质。对人来说,作为的良善或良善品质照着真理的丰富而增长,它们是出于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而做的。一个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渴望知道真理,因为真理教导功用和它们良善的品质。这就是为何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渴望结合。因此,这样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学习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更智慧、更充分地行善:更智慧是因为他知道如何区分功用,如何以公平和公义来执行功用;更充分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存在于功用的执行中,并形成对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属灵气场。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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