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4

974.“因为你已经

974.“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祂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规定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不可以受到伤害。这从“判断这些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判断这些事”是指使它们被做或发生,即接下来的事:“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祂给他们血喝。”但由于这些事论及主,而主从不给任何人血喝,或给“喝血”所表示的东西喝,然而,在圣言中,这些事和其它许多类似的事在字义上都被归因于主,所以可推知,这些话的意思是说,主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并规定不可伤害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因为主预见邪恶,提供良善。这些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所表示的事;也就是说,当属世之物,也就是外层被脱去,属灵之物,也就是内层显现出来时,因而当遵照表象的属世人的思维被遵照事物本质的天使的属灵思维所取代时。这清楚表明,圣言的字义是何性质,圣言的灵义又是何性质;以及人类的思维是何性质,天使的思维是何性质,也就是说,它们就像内在和外在,或原因和结果一样是一致的;与人同在的结果或外在被脱去,与陪伴人的天使同在的原因或内在则显现出来。这就是为何一个神圣的内在从天使流入视圣言为神圣的那人的外在思维,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

(关于第五诫续)

当一个人开始避开并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时,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良善,也可以称作善行,并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不同。因为在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前,他所做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的作为;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就在这些作为里面,它们是为了世界而做的,所以它们是或恶行;但人在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后所做的作为,是来自主的作为。由于主,以及与主同在的天堂在这些作为里面,所以它们是善行。来自人的作为和来自主与人同在的作为之间的不同在人看来并不明显,但在天使眼里却是显而易见的。从人所做的作为就像外面粉白,里面却满了死人骨头的坟墓;它们就像外面干净,里面却盛有各种不洁之物的杯盘;像里面腐烂,外皮仍完好发亮的水果;或像里面被虫子吃掉,外壳仍完整的坚果和杏仁;或像长着一张漂亮脸蛋的肮脏妓女。这些就是来自人自己的善行,无论它们外面看上去多么良善,里面却充满各种杂质;因为它们的内层是地狱的,而它们的外层似乎是天堂的。

不过,一旦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那么他的作为不仅外面是良善,里面也是良善;它们越内在,就越好,因为它们越内在,就越接近主。那时,它们就像果肉鲜美的水果,其核心是存放许多种子的仓库,新树就从这些种子中产生,甚至充满整个花园。他属世人里面的一切都像蛋,从中孵化出成群的飞行生物,并逐渐充满大部分天空。总之,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时,他所做的作为就是活的,而他在此之前所做的作为是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活的,凡来自人的,都是死的。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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