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4.“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祂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规定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不可以受到伤害。这从“判断这些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判断这些事”是指使它们被做或发生,即接下来的事:“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祂给他们血喝。”但由于这些事论及主,而主从不给任何人血喝,或给“喝血”所表示的东西喝,然而,在圣言中,这些事和其它许多类似的事在字义上都被归因于主,所以可推知,这些话的意思是说,主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并规定不可伤害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因为主预见邪恶,提供良善。这些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所表示的事;也就是说,当属世之物,也就是外层被脱去,属灵之物,也就是内层显现出来时,因而当遵照表象的属世人的思维被遵照事物本质的天使的属灵思维所取代时。这清楚表明,圣言的字义是何性质,圣言的灵义又是何性质;以及人类的思维是何性质,天使的思维是何性质,也就是说,它们就像内在和外在,或原因和结果一样是一致的;与人同在的结果或外在被脱去,与陪伴人的天使同在的原因或内在则显现出来。这就是为何一个神圣的内在从天使流入视圣言为神圣的那人的外在思维,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
(关于第五诫续)
当一个人开始避开并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时,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良善,也可以称作善行,并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不同。因为在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前,他所做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的作为;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就在这些作为里面,它们是为了世界而做的,所以它们是或恶行;但人在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后所做的作为,是来自主的作为。由于主,以及与主同在的天堂在这些作为里面,所以它们是善行。来自人的作为和来自主与人同在的作为之间的不同在人看来并不明显,但在天使眼里却是显而易见的。从人所做的作为就像外面粉白,里面却满了死人骨头的坟墓;它们就像外面干净,里面却盛有各种不洁之物的杯盘;像里面腐烂,外皮仍完好发亮的水果;或像里面被虫子吃掉,外壳仍完整的坚果和杏仁;或像长着一张漂亮脸蛋的肮脏妓女。这些就是来自人自己的善行,无论它们外面看上去多么良善,里面却充满各种杂质;因为它们的内层是地狱的,而它们的外层似乎是天堂的。
不过,一旦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那么他的作为不仅外面是良善,里面也是良善;它们越内在,就越好,因为它们越内在,就越接近主。那时,它们就像果肉鲜美的水果,其核心是存放许多种子的仓库,新树就从这些种子中产生,甚至充满整个花园。他属世人里面的一切都像蛋,从中孵化出成群的飞行生物,并逐渐充满大部分天空。总之,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时,他所做的作为就是活的,而他在此之前所做的作为是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活的,凡来自人的,都是死的。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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