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2

972.“今在、昔在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诠释启示录 #934

934.“都站在玻璃

934.“都站在玻璃海边”表示因为他们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从“玻璃海”的含义清楚可知,“玻璃海”是指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931节)。因此,“站在玻璃海边”表示处于真理。他们之所以被看到“站在玻璃海边”,是因为那些过着仁爱生活,弃绝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都留在圣言字义的真理中,没有败坏和扭曲它们。例如,在圣言提到“实行或遵行”、“作工或工作”,以及“行为”和“作为”的地方,它们并不包括信的那些事物,尽管它们就隐藏在其中,但实际上他们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它们,信不是信,并且只有当作为与信正确地结合在一起时,信才是信;因此,他们谴责,把这些包括在信中,或把它们与信分离是异端。这清楚表明,他们“站在玻璃海边”,也就是说,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

(续)

关于作为,前面说过,人所做的作为不是良善,只有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作为才是良善。但为了作为是主所做的,而不是人所做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第一,必须承认主的神性,还必须承认甚至就人身而言,祂也是天地之神,系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第二,人必须照十诫生活,不去做十诫所禁止的那些邪恶,也就是说,不拜别神,不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的物品和财产。为叫人所做的作为可以成为良善,这是两个必要条件。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唯独来自主;只要这些邪恶不作为罪而被移除,主就不能进入人,并引领他;因为它们是地狱的,事实上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除非地狱被移除,否则主不能进入并打开天堂。这就是主对富人所说那些话的意思,那富人问祂永生的事,说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守十诫;经上说主就爱他,并教导说,他还缺少一件,就是变卖他所有的一切,并拿起十字架(马太福音19:16–22; 马可福音10:17–22; 路加福音18:18–23)。“变卖他所有的一切”表示他要放弃他的宗教观念,也就是传统,因为他是个犹太人;他还要放弃他自我的东西,就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神,因而引领自己;“跟从主”表示只承认主,并被祂引领。因此,主也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拿起他的十字架”表示与来自自我的邪恶和虚假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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