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2

972.“今在、昔在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诠释启示录 #541

541.“日头和天空

541.“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因地狱的虚假而变成幽暗。这从“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因这坑的烟”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是指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变成幽暗(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这坑的烟”是指因来自地狱的密集虚假,因而是指因地狱的虚假。“烟”表示密集的虚假,“无底坑或深渊之坑”表示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参看AE 536–539节)。“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都变成了幽暗,因为在天使天堂,主是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那里的一切光,并光照天使的视觉和理解力;因此,当这太阳在那里昏暗时,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就变成幽暗;它因来自地狱的虚假而昏暗,或说造成昏暗的,是来自地狱的虚假。那些纯属世的人对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一切否认都来自使天堂之光变成幽暗的邪恶之虚假;因为这些人在幽暗中看神性事物,因而看它们为幽暗,由此否认它们。此外,当天堂之光流入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时,它在灵界也实际变成幽暗。正因如此,恶人不仅看不见、不理解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还从心里否认它们。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的一切光,因而产生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40节)。经上还说“天空”也昏暗了,意思是真理之光,因为天空从太阳那里发光。诗篇中的“天空”所表相同: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在诸天;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诗篇36:5; 57:10; 108:4)

“怜悯”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真理”表示神性真理;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之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因此,复数形式的“天空”表示甚至直达最高层天堂的神性之光,在那里,这光在最高层级。诗篇77:17; 78:23–24中的“天空”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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