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210.启3:9.“看哪,我要使那属撒但会堂的”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未处于仁爱的人。这从“属撒但会堂”的含义清楚可知,“属撒但会堂”是指那些处于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之人(参看AE 190节)。故此处“属撒但会堂”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未处于仁爱的人,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源于仁之信的人。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人“属撒但会堂”,是因为他们未处于信,尽管他们自认为处于信;并且他们弃绝仁,不将它视为得救的手段;然而,主却通过仁流入信,而不是流入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纯粹是其中没有来自神性的生命的知识。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没有光照;因此,他们处于许多虚假构成的教义,这种状态尤以“撒但会堂”来表示。没有仁,就没有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什么是信,什么是仁(《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就处于许多虚假构成的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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