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735.“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表示那些属于这种宗教的人,就是自它建立以来所有渴望或旨在统治天地的人,都惊讶地发现,圣言虽被如此弃绝,却仍然存在。“惊奇”表示感到惊讶;“住在地上的”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如前所述(AR 721节);“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表示自教会建立以来,此处自这种宗教说服建立以来,所有不信主,没有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AR 588,589节);他们只是指那些渴望统治天地的人。“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表示被如此弃绝,却仍然存在的圣言。由此明显可知,“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表示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就是自它建立以来所有渴望统治天地的人,都惊讶地发现,圣言虽被如此弃绝,却仍然存在。事实上,所有渴望统治教会的圣物和天堂的人都恨恶圣言,因为他们恨恶主,即便嘴上不说,心里仍旧恨恶。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世上很少有人知道,因为世人还在肉体中;但死后,就是当每个人在他的灵里时,这一点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正因如此,让他们感到惊奇的是,圣言虽被如此弃绝,却仍然存在,如前所述(AR 734节)。圣言之所以仍然存在,是因为它是神性,主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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