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出现(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出现(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出现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出现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出现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出现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出现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出现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279.启5:9.“他们唱新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这些事就包含在他们所唱的歌中,所表示的也是所包含的事;接下来的这句话就包含对主是审判者的承认:
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启示录5:9)
下面这句话包含对祂是救赎主的承认: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启示录5:9)
这句话包含对祂是救主的承认: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这句话包含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
他们俯伏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启示录5:14)
由于对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称为救赎主和救主的承认,以前在教会不存在,所以它被称为“新歌”。
“歌”之所以也表示荣耀,即出于内心喜乐的称谢,是因为唱歌使人振奋,使情感从心中迸发出来,成为声音,并在生活中强烈表现出来。大卫的诗篇只是诗歌,因为它们被弹奏和歌唱,因此在许多地方被称为“歌”(如诗篇18:1; 33:1; 45:1; 46:1; 48:1; 65:1; 66:1; 67:1; 68:1; 75:1; 76:1; 87:1; 88:1; 92:1; 96:1; 98:1; 108:1; 120:1; 121:1; 122:1; 123:1; 124:1; 125:1; 126:1; 127:1; 128:1; 129:1; 130:1; 132:1; 133:1; 134:1)。
唱歌是为了提升爱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喜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发出喜乐的声音,要回荡欢呼。(诗篇98:1, 4-8)
又: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愿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欢喜,向祂唱诗。(诗篇149:1-3)
以赛亚书:
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当扬声。(以赛亚书42:10, 12)
又: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啊,应当回荡歌声!(以赛亚书44:23; 49:13)
诗篇:
当向神我们的力量欢呼,向雅各的神呼喊;唱起诗歌。(诗篇81:1-3)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诗歌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52:8, 9)
又:
要向耶和华唱歌,锡安的女子啊,当扬声欢呼,因为以色列的圣者在你们中间乃为大。(以赛亚书12:1-6)
诗篇:
我心坚定,我要歌唱,我要唱诗。我的荣耀啊,你当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7-9; 以及在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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