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刚才(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吃”表示吸收(89节);他们所要吃的“肉”表示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20,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有学问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学问(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298, 820节)。“自主的、为奴的”表示那些凭自己知道的人和那些通过其他人知道的人(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处于大大小不同等级中的人(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要知道,若非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能从主拥有任何属灵的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处于天堂之光,其良善处于这光之热,除非理解或认知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与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得以形成;但不只是通过那些理解或认知上的真理,还通过照之的生活得以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真理的外在形式也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的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那些所提及之人的“肉”在此表示通过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良善。谁看不出此处“肉”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定有灵义,若无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若照着字义,而非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比物质还物质?
下列以西结书中的话与此类似: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所以,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显而易见,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约翰福音(6:51-58)所提及的“饼和酒”所表相同。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肉”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渴想你。(诗篇63:1)
我的心肠、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诗篇16:9)
你见赤身的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自己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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