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68

968.启16:4–

968.启16:4–7.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你给他们血喝;他们是应得的。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

“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969节);“它们就变成了血”表示它通过歪曲被摧毁了(970节)。

“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971节);“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72节);“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973节);“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祂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规定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不可以受到伤害(974节)。

“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975节);“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976节);“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977节)。

“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表示来自主的属天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978节);“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979节)。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