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8.启16:4–7.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你给他们血喝;他们是应得的。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
“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969节);“它们就变成了血”表示它通过歪曲被摧毁了(970节)。
“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971节);“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72节);“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973节);“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祂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规定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不可以受到伤害(974节)。
“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975节);“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976节);“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977节)。
“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表示来自主的属天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978节);“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979节)。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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