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67

967.“海中一切活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诠释启示录 #881

881.“因为她叫所

881.“因为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通过可怕的邪恶之虚假玷污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这从“酒”、“烈怒”、“淫乱”和“叫所有民族都喝”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因而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以及摧毁它们的欲望(参看AE 693, 754节);“淫乱”是指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叫所有民族都喝”是指玷污良善,因为“叫喝或给喝”表示灌输或赋予,“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与生活的良善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良善。“喝”和“叫喝或给喝”表示灌输或赋予和归给或采用(可参看AE 617a,c-e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与生活的良善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AE 175, 331, 625节)。“叫所有民族都喝”在此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从而玷污教会的良善,因为“淫乱烈怒的酒”表示对真理的歪曲,被歪曲的真理玷污良善。在解释论述巴比伦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说明他们如何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这种手段玷污圣言的一切良善。由此可见,“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通过可怕的邪恶之虚假玷污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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