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67

967.“海中一切活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诠释启示录 #1206

1206.启19:4

1206.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内心的谦卑。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是指高层天堂和那里的天使(参看AE 313, 322, 362, 462节)。“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因为双膝跪地和脸伏于地是对应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谦卑的动作;有些动作自然地对应于每一种情感,当人进入相对应的情感时,他自动做出这些动作。但只有那些还没有学会伪装自己所陌生的情感之人才能理解这一点;而那些已经学会伪装的人会采取自己的某些表达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表现内心的情感,尽管它们根本不是发自内心。这些人也能在神面前俯伏,但那纯粹是伪装的动作。提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神面前“俯伏”是指出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情感行动;这种情感先于崇拜或敬拜,也就是嘴上的行动。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其原因在于,任何事物若不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因而最终从本身是和存在,或说存在和实存的那一位,也就是神那里,就不能存在。因此,神被称为存在和实存,因存在而被称为耶,因祂自己里面的存在和实存而被称为耶和华。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无法出现,或不能存在,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灵魂,是不可能的,作为本质的一切都被称为灵魂。凡没有一个本质在自己里面的东西,都不存在,它是一个非实体,因为它没有能从中出现或获得实存的存在。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从中存在的本质是属灵的,因为这本质拥有神性存在在自己里面,也拥有神性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此外,这本质可称为灵魂,因为一切属灵之物都是活的;当活物作用于非活物时,例如作用于属世之物时,活物就会使非活物要么可以说似乎从它自己那里活着,要么从它那里获得某种生命的表象;前者适用于动物,后者适用于植物。

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不存在,因为没有一个原因,就不可能产生结果。凡存在于结果中的东西,或凡以结果的形式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不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的东西是分离的。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的一切细微和最细微的部分都是来自一个原因的结果,这个原因是在先的,内在的,比结果更优越,并直接从神发出。由于有一个灵界存在,这灵界是在先的,内在的,比自然界更优越,所以属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原因,属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结果。甚至在自然界,一个事物也要按照一个发展过程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存在,但这是通过从灵界发出的原因来完成的,因为结果的原因在哪里,哪里也会找到产生结果的原因;每个结果都会在一个连续次序中成为一个有效原因,甚至直到终端或最低层,就是有效力量停止的地方。但这一过程是靠属灵之物不断实现的,这力量唯独存在于属灵之物中;因此,这就是“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的意思。

自然界有两个间接原因,那里的一切结果,也就是一切产生和形成,都通过这两个间接原因完成或发生。这两个间接原因就是光和热。光修改物质,热驱动它们,或促使它们行动,在每种情况下,能力都从太阳在它们里面的存在中发出。显为光,或被视为光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自创造时所拥有的形式而产生这个事物或粒子的一切力量或物质的活性,这就是修改。被感知为热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的形式,通过将这个事物或粒子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或努力召唤到行动中,或说通过驱动它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而使它膨胀,并产生一种活跃和有效的力量。这种驱动力通过热变成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甚至在自然界最微小的形式中也很活跃;该驱动力就来自在它们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它们的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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