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66

966.“海就变成好

966.“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表示这些知识都被歪曲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一切知识都被歪曲了。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是指圣言字义的真理,也就是圣言中给属世人的真理,这些也是神性真理。“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表示这些完全被歪曲了。当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被扭曲,甚至于内层神性真理,也就是天上的神性真理被摧毁时,就说它们被歪曲了。那时在天上,它们在人看来,好像是死人的血。从前面的频繁说明清楚可知,那些将信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人歪曲了圣言;正是这样才说这些事,这从本章第二节经文明显看出来。

(续:第四诫)

第四诫是必须孝敬父母。赐下这条诫命,是因为孝敬父母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爱和对教会的爱,因为天上意义的“父”,也就是天父,是主;天上意义的“母”,也就是天母,是教会;“孝敬”表示爱之良善;他们将享有的“日子长久”表示永生的幸福。这条诫命在天上就是这么理解的,那里不认识别的父,只认识主,不认识别的母,只认识主的国,也就是教会。因为主从自己赋予生命,并通过教会赋予属灵的滋养。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条诫命的天上意义,即:当人处于一种天上观念时,所指的,不是世上的任何父,事实上不能提世上的父: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2, 200, 254, 297节)。“母”表示主的国度,教会和神性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89,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日子长久”表示永生的幸福(AC 8898节);“孝敬”表示爱之良善(AC 8897节, AE 288, 345节)。这一切清楚表明,第三诫和第四诫涉及与主有关的奥秘,也就是说,对祂神性的承认和称谢,以及出于爱之良善对祂的敬拜。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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