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65

965.启16:3.

965.启16:3.“第二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海里”表示教会在属世人中的真理知识上所显现的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参看AE 960, 961节);“海”是指属世人中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275, 342e, 511, 876, 931, 93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的,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总体就是知识;因此,“海”表示在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以及由此而来的良善的知识方面的属世人,因为良善的知识也是真理的知识;真理就是知道一件事是良善,并且它就是这种良善;真理也是以理解力看见各种良善及其不同,还看到被称为邪恶的它们的反面;就知识而言,它们是真理;这些本质上并不是良善,直到它们被感觉为快乐或不快乐,也就是它们被明显感知到,或出于某种爱被感知到的时候。

(续:第三诫)

我们现在解释第三诫,即:当守安息日为圣。第三诫和第四诫包含那些必须做的那些事,也就是说,当守安息日为圣,要孝敬父母。其余的诫命包含那些决不可做的事;也就是说,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别人的财物。这两条诫命是要行出的诫命,因为其余诫命的神圣性取决于它们。事实上,“安息日”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合一,也表示祂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因而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就是安息日的含义,所以安息日是以色列教会中敬拜的一切的主要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17:20–27)和别处。它之所以是敬拜的一切的主要代表,是因为敬拜的一切的首要原则就是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没有这种承认,人只能出于自己相信和实行,出于自己相信就是相信虚假,出于自己实行就是实行邪恶,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对这些问题,即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同一福音书: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安息日代表这种合一和对它的神圣承认,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即:“安息日”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合一,在内义上表示主的人身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一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而表示天上的婚姻(AC 8495, 10356, 10730节)。因此,安息日的安息表示这合一的状态,因为那时主安息了;通过这合一也有了天上和地上的平安和救恩。在相对意义上,“安息”表示人与主的结合,因为那时人有了平安和救恩(AC 8494, 8510, 10360, 10367, 10370, 10374, 10668, 10730节)。安息日之前的六日表示合一和结合之前的劳碌和争战(AC 8510, 8888, 9431, 10360, 10667节)。

正在重生的人有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当他处于真理,通过真理正被引向良善,并进入良善时;另一种状态是当他处于良善时。当人处于第一种状态时,他处于争战或试探;但当他处于第二种状态时,就处于平安的宁静。前一种状态由安息日之前的“劳碌的六日”来表示;后一种状态由安息日的安息来表示(AC 9274, 9431, 10360节)。主也有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当祂是神性真理,并出于神性真理与地狱争战,征服它们时;另一种是当祂通过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而变成神性良善时。在至高意义上,前一种状态由“劳碌的六日”来表示,后一种状态由“安息日”来表示(AC 10360节)。安息日因代表这些事,所以是敬拜的主要代表,是至圣的(AC 10357, 10372节)。“在安息日作工”表示不是被主引领,而是被自己引领,因而表示分离(AC 7893, 8495, 10360, 10362, 10365节)。现在安息日不具有代表性了了,而是教导的一日(AC 10360e节)。


揭秘启示录 #748

748.“又要吃她的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示他们将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视该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把它从他们中间抹去。这话论及新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淫妇,也就是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并摧毁这种宗教特有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虚假,如接下来所论述的;“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这种宗教说服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将它抹去。“用火烧尽”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对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焚烧;因此,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之名的,必将他们自己和他们所有的一切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 申命记9:21);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圣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只表示地狱之火,这火在等着那些亵渎圣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 耶利米书7:11, 31-32; 19:5-6; 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第7章中的“第四兽”表示亵渎圣言,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一种宗教说服(AR 717节),所以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由于敬拜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所以此处经上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必视这种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它。“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事实上,“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吃”表示吞灭(consume),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又: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又: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肉和血不会将这些事启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人的自我,那些恨恶别人的人会攻击别人的东西,意图毁灭它们,所以“吃肉”表示这一点,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要死的,让他死吧,要被剪除的,让他被剪除吧,余剩的,让他们彼此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以赛亚书:
他们都要用每张口吃尽以色列;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 20, 21)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他们要各人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 利未记26:29; 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AR 139, 543, 546, 612节)。此外,在圣言中,经上说“一切肉体”;“一切肉体”表示每个人,或所有人类(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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