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3.“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表示那些承认唯信及其教义,并照之生活的人。这从“兽”、“兽印记”、“兽像”和“拜”他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那些处于唯信,或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信,并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它的人(对此,可参看前面第13章,从头至尾)。“兽印记”是指对它的承认、接受和证明(参看AE 838, 886节)。“兽像”是指教义,“拜”他是指在心里和生活上承认它(对此,参看AE 827, 833节)。论述龙和龙的两只兽的章节已经说明,恶行和对圣言的歪曲属于这些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将善行排除在得救之信或称义之信之外,教导说,信使人称义并得救,无需它们。它们因被认为是没有必要的,故被忽略了。根据外在律例或神序,哪里没有善行,哪里就有恶行;因此,对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来说,这些恶行就是地上,也就是教会中“大而且毒的疮”所表示的。
(关于第二诫续)
人若戒除因蔑视、弃绝或任何毁谤而亵渎神的名,也就是亵渎圣言的神圣性,就会拥有宗教信仰。他的戒除如何,他的宗教信仰就如何。因为若不通过启示,没有人拥有宗教信仰;对我们来说,启示就是圣言。对亵渎圣言神圣性的戒除必须发自内心,而不是只停留在嘴上。那些发自内心戒除的人就是出于宗教信仰来生活;而那些仅从嘴上戒除的人不是出于宗教信仰来生活,后者要么为了自我,要么为了世界而戒除,因为圣言只作为获得荣誉和利益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们;或他们出于某种惧怕而戒除。但这些人大多数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伪善者。
X.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
658.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有两种官能或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但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分别检查它们的属性,再把它们联结起来。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为自己形成关于心智的最模糊的观念;因此,除非首先分别描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属性,否则就无法理解“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这句话。简言之,两者的属性如下:
(1)爱本身,以及与爱有关的东西,都居住在意愿中,而知识、聪明和智慧都居住在理解力中;意愿以它的爱激励这些,或将爱注入其中,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就是,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如何,人就如何,或说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的性质。
(2)由此可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从爱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即便它是邪恶,因为这是快乐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它的快乐进入理解力,并产生同意。
(3)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出现或显现。正如本质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某种形式中,同样,意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理解力中。因此,意愿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从而显露出来。
(4)意愿中的爱是目的,它在理解力中寻求并找到原因,通过原因行进到结果。由于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意图的,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并通过意图进入理解力,促使它考虑和发展方法,并确定倾向于结果的东西,或说确定旨在产生结果的方法。
(5)人的整个自我都在意愿中,从第一次出生起就是邪恶的,但通过第二次出生变成良善。第一次出生来自父母,而第二次出生来自主。
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意愿的属性和理解力的属性是不同的;它们通过创造就像存在和出现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人主要凭意愿,其次凭理解力而为人。这就是为何思维不归算给人,而意愿归算给人,因此良善和邪恶归算给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居住在意愿中,从那里而居住在理解力的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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