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62

962.“就有大而且

962.“就有大而且毒的疮”表示其中的恶行,以及随之对圣言的歪曲。这从“疮”的含义清楚可知,“疮”是指人所做,因而来自其自我的作为,这些作为都是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毒”论及被歪曲的东西;因此,“大而且毒的疮”表示恶行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疮”之所以表示来自自我的作为,因而表示邪恶,是因为从人的自我只能产生邪恶。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他生在其中,后来又通过自己的生活所获得的东西。由于人的自我自出生时起就从纯粹的邪恶中如此形成,所以人可以说必须被新造,或重生,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从而被接到天堂。当他正在重生时,来自自我的邪恶就被移除,良善则被植入它们的地方,这一过程通过真理实现。接下来的话,即“大而且毒的疮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是指恶行和对真理的歪曲在那些在教义上承认唯信,并在生活上确认它的人中间。

“疮”表示来自自我的作为,这一点从圣言提到疮和伤,以及各种疾病,如大麻风、发热、痔疮,以及其它许多疾病的地方明显看出来。这一切都对应于邪恶的爱所生的欲望,因而表示它们。此外,从以下经文可以进一步看出,疮或伤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尽是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你们的地土已经荒凉,你们的城邑被火焚毁。(以赛亚书1:6, 7)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没有良善,随之没有真理,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表示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人及其意愿的内层都被摧毁了。“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表示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虚假不断增加。意愿的邪恶也是恶行。“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表示没有通过悔改被纠正,也没有通过良善被缓和。“你们的地土已经荒凉,你们的城邑被火焚毁”表示教会在一切真理上被摧毁,其教义则因照着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生活而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看见自己的疾病,犹大看见自己的创伤;以法莲就往亚述去,打发人去见耶雷布王,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也不能医好你们的创伤。(何西阿书5:13)

“以法莲”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在此表示对虚假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犹大”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但在此表示对邪恶的意愿;“亚述”和“耶雷布王”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扭曲的理性。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一系列含义,即:人不能出于自我聪明纠正源于意愿之邪恶的虚假,“创伤”是指意愿的邪恶,也就是生活的邪恶。

诗篇: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口溃烂发臭。(诗篇38:4, 5)

此处“伤口”也表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恶行;当意愿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快乐就是做这些时,经上就说它们“因愚昧溃烂发臭”。

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百姓的损处”表示教义的虚假;“他们受灾的伤口”表示生活的邪恶;“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表示通过真理对教义的改造;“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表示通过真理对生活的改造。

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把那被强盗打伤之人的伤口包扎起来,并倒上油和酒。(路加福音10:33, 34)

这句话表示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将纠正源于虚假的邪恶;“强盗”是指那些灌输邪恶所来自的虚假之人,尤指犹太人;“伤口”表示这些邪恶;“油”表示爱之良善;“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关于这段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76e, 444c节)。

路加福音:

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财主门口。(路加福音16:20, 21)

拉撒路表示那些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虚假,从而没有处于良善的民族。经上由此说他“浑身生疮”;他躺在财主门口,“财主”是指犹太民族,这个民族本可以凭它所拥有的圣言而处于真理。

起疮是是埃及的灾殃之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你们捧出炉灰,让摩西在法老眼前向天撒去;这炉灰要在埃及全地变作尘土。他们取了炉灰,摩西向天撒去,它就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脓疱的疮;术士因这疮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因为术士和所有埃及人身上都有这疮。(出埃及记9:8–11)

“法老和埃及人”表示痴迷于各种邪恶和虚假的属世人,以及属世人对统治属灵人的爱;属灵人在此由以色列人来表示。在埃及所行的神迹,就是如此多的灾殃,也被称为病症,表示侵扰、破坏和毁灭属灵人中间的教会的如此多邪恶和虚假。摩西向天撒去的“炉灰”表示被激起的欲望的虚假;“埃及地的尘土”表示诅咒;“起脓疱的疮”表示意愿的肮脏东西连同亵渎。《属天的奥秘 》(7516–7532节)详细解释了这段经文。

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见的,必致疯狂。耶和华必在你膝上腿上用恶疮击打你,使你无法医治。(申命记28:27, 34–36)

此处提到的灾殃表示属世人的肮脏的爱所产生的各种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与其对应。对肉体和血液的伤害会造成疮和伤口,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伤害则会带来邪恶和虚假;在圣言中,肉体对应于良善,因而表示良善,血对应于真理,因而表示真理。。

由于“麻风”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而对真理的亵渎各种各样,因而或轻或重,或外在或内在,取决于被亵渎的真理的品质,所以它的结果也是各种各样的,这些结果由麻风病的表现来表示,这些表现是疖子或肿瘤(Tumors)、疖疮或肿瘤疮(sores of tumours)、白疖(white pustules)、红肉(reddenings)、脓疮(abscesses)、火毒(burnings),皮疹(tetter),火斑(scurf)等(利未记13:1–59)。由于对应关系,犹太民族就受这些东西折磨,它们不仅在他们的肉身上,还在他们的衣服、房屋和器皿上,因为他们亵渎圣言。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对它的亵渎是指对其神圣性的否认,因而是指蔑视、弃绝和毁谤,所以可知,违背十诫的生活从内在亵渎了神的名。因为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还有一种亵渎是外在的,同时不是内在的。生活产生内在亵渎,言语产生外在亵渎。生活所产生的内在亵渎死后也会变成外在的,或言语的亵渎。因为那时,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思考和意愿,并且只要可以,也照着他的生活说话和行动,因而不像他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在世上,人习惯说话和行动不同于自己的生活;他为了世界,为了获得名声而思考和意愿。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同时不是外在的。还有一种亵渎可能是外在的,同时不是内在的,这一点可能是由圣言的风格导致的,圣言的风格根本不是世界的风格;因此,出于对其内在神圣性的无知,它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轻视。


诠释启示录 #900

900.“灵说,是的

900.“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从“灵说”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灵说”是指肯定这是真的,因为“天使”和“灵”一样,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劳苦”是指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并来自它们的侵扰,因而是指试探(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息了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处于它们,或说摆脱它们。这清楚表明,“灵说,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是真的。前一节论述了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的神性之人所经历的试探,因此本节论述属灵的试探之后的安慰;因为如前所述(AE 897节),喜乐在一切属灵的试探之后出现。

“劳苦”是指试探,因为试探是灵魂的劳苦,或属灵的劳苦;以赛亚书中的“劳苦”也是指它们:

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就必看见种,也必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他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以赛亚书53;10, 11)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整章都在论述祂。“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描述了主所受的试探,它们是最严重、最痛苦的,因为它们是忍受众地狱的;通过试探,自我之爱被破碎,因而身体被压伤和虚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表示如果祂忍受试探以至于死;“他就必看见种”表示神性真理必从祂发出,“种”表示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必延长日子”表示也必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长”,因而“延长”论及良善(参看AE 629a节),“日子”表示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表示因此,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要被保持在神序中;“灵魂的劳苦”表示通过试探;“他必看见,便满足”表示荣耀。这就是这些话在至高意义上的含义,至高意义论述主。但在相对意义上,它们描述了人类的拯救,主出于神性之爱为人类争战。

经上说,“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就好像他是否这样做是值得怀疑的事。但此处所包含的真理与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的话所包含的一样:

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会再取回来;没有人夺去我的灵魂,是我自己舍弃的;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7, 18)

没有人能看到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除非他知道什么叫试探,人通过试探重生。因为在这些试探中,人被保持在他的自由中,由此在他看来,就好像他凭自己争战。事实上,人在试探中所拥有的属灵自由比他没有在试探中时所拥有的更强有力,因为它更内在。除非人在试探中出于这种自由争战,否则他不能变得属灵;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爱,故那时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对永生的爱争战;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内在才能打开,人才能重生。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主的这些话包含什么,即:祂出于祂自己的自由争战,最终舍弃祂的灵魂,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从而可以凭祂自己成为公义,祂若不出于祂的自由,就不能成为公义;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

那些不知道这个奥秘的人会像阿里乌斯派一样解读这些话,即:主是被收养的,不是神真正的儿子;因此,祂被收养,是因为祂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或忍受十字架的死亡;殊不知,这些话涉及祂凭自己的能力从祂的人身与地狱争战,并战胜了它们,还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祂自己里面的真正神性合一,从而使它成为神性;如果绝对的自由没有留给祂的人身,那么这一切事是绝无可能成就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以赛亚书中说:“如果祂以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自由属于爱,属于意愿,因而属于人的生命,表面上看,自由似乎是他自己的自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 145节)一书。人必须有自由才能重生,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937, 1947, 2876, 2881, 3145, 3158, 4031, 8700节)。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植入人,表面上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AC 2877, 2879—2880, 8700节)。凡被迫所行的,都不与人结合(AC 2875, 8700节)。自我强迫来自自由,被强迫不是(AC 1937, 2881节)。一切试探里面都有自由,但这种自由在人里面更内在地来自主,因此,他才会争战,想要获胜,而不是被打败,而没有自由,他不会这样做(AC 1937, 1947, 2881节)。主独自并凭祂自己的能力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AC 1692, 1813, 2816, 4295, 8273, 9937节)。因此,主唯独凭祂自己成为公义(AC 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节)。主的最后试探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那时祂获得了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最后的审判征服了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AC 2776, 2803, 2813—2814, 10655, 10659, 10828节)。这一切都来自《属天的奥秘》,《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以下标题从中摘录的更多:人的自由(可参看NJHD 148—149节);总体上的试探(NJHD 196-200节);主所受的试探(NJHD 201, 302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