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62

962.“就有大而且

962.“就有大而且毒的疮”表示其中的恶行,以及随之对圣言的歪曲。这从“疮”的含义清楚可知,“疮”是指人所做,因而来自其自我的作为,这些作为都是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毒”论及被歪曲的东西;因此,“大而且毒的疮”表示恶行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疮”之所以表示来自自我的作为,因而表示邪恶,是因为从人的自我只能产生邪恶。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他生在其中,后来又通过自己的生活所获得的东西。由于人的自我自出生时起就从纯粹的邪恶中如此形成,所以人可以说必须被新造,或重生,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从而被接到天堂。当他正在重生时,来自自我的邪恶就被移除,良善则被植入它们的地方,这一过程通过真理实现。接下来的话,即“大而且毒的疮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是指恶行和对真理的歪曲在那些在教义上承认唯信,并在生活上确认它的人中间。

“疮”表示来自自我的作为,这一点从圣言提到疮和伤,以及各种疾病,如大麻风、发热、痔疮,以及其它许多疾病的地方明显看出来。这一切都对应于邪恶的爱所生的欲望,因而表示它们。此外,从以下经文可以进一步看出,疮或伤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尽是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你们的地土已经荒凉,你们的城邑被火焚毁。(以赛亚书1:6, 7)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没有良善,随之没有真理,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表示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人及其意愿的内层都被摧毁了。“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表示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虚假不断增加。意愿的邪恶也是恶行。“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表示没有通过悔改被纠正,也没有通过良善被缓和。“你们的地土已经荒凉,你们的城邑被火焚毁”表示教会在一切真理上被摧毁,其教义则因照着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生活而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看见自己的疾病,犹大看见自己的创伤;以法莲就往亚述去,打发人去见耶雷布王,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也不能医好你们的创伤。(何西阿书5:13)

“以法莲”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在此表示对虚假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犹大”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但在此表示对邪恶的意愿;“亚述”和“耶雷布王”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扭曲的理性。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一系列含义,即:人不能出于自我聪明纠正源于意愿之邪恶的虚假,“创伤”是指意愿的邪恶,也就是生活的邪恶。

诗篇: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口溃烂发臭。(诗篇38:4, 5)

此处“伤口”也表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恶行;当意愿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快乐就是做这些时,经上就说它们“因愚昧溃烂发臭”。

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百姓的损处”表示教义的虚假;“他们受灾的伤口”表示生活的邪恶;“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表示通过真理对教义的改造;“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表示通过真理对生活的改造。

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把那被强盗打伤之人的伤口包扎起来,并倒上油和酒。(路加福音10:33, 34)

这句话表示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将纠正源于虚假的邪恶;“强盗”是指那些灌输邪恶所来自的虚假之人,尤指犹太人;“伤口”表示这些邪恶;“油”表示爱之良善;“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关于这段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76e, 444c节)。

路加福音:

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财主门口。(路加福音16:20, 21)

拉撒路表示那些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虚假,从而没有处于良善的民族。经上由此说他“浑身生疮”;他躺在财主门口,“财主”是指犹太民族,这个民族本可以凭它所拥有的圣言而处于真理。

起疮是是埃及的灾殃之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你们捧出炉灰,让摩西在法老眼前向天撒去;这炉灰要在埃及全地变作尘土。他们取了炉灰,摩西向天撒去,它就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脓疱的疮;术士因这疮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因为术士和所有埃及人身上都有这疮。(出埃及记9:8–11)

“法老和埃及人”表示痴迷于各种邪恶和虚假的属世人,以及属世人对统治属灵人的爱;属灵人在此由以色列人来表示。在埃及所行的神迹,就是如此多的灾殃,也被称为病症,表示侵扰、破坏和毁灭属灵人中间的教会的如此多邪恶和虚假。摩西向天撒去的“炉灰”表示被激起的欲望的虚假;“埃及地的尘土”表示诅咒;“起脓疱的疮”表示意愿的肮脏东西连同亵渎。《属天的奥秘 》(7516–7532节)详细解释了这段经文。

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见的,必致疯狂。耶和华必在你膝上腿上用恶疮击打你,使你无法医治。(申命记28:27, 34–36)

此处提到的灾殃表示属世人的肮脏的爱所产生的各种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与其对应。对肉体和血液的伤害会造成疮和伤口,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伤害则会带来邪恶和虚假;在圣言中,肉体对应于良善,因而表示良善,血对应于真理,因而表示真理。。

由于“麻风”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而对真理的亵渎各种各样,因而或轻或重,或外在或内在,取决于被亵渎的真理的品质,所以它的结果也是各种各样的,这些结果由麻风病的表现来表示,这些表现是疖子或肿瘤(Tumors)、疖疮或肿瘤疮(sores of tumours)、白疖(white pustules)、红肉(reddenings)、脓疮(abscesses)、火毒(burnings),皮疹(tetter),火斑(scurf)等(利未记13:1–59)。由于对应关系,犹太民族就受这些东西折磨,它们不仅在他们的肉身上,还在他们的衣服、房屋和器皿上,因为他们亵渎圣言。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对它的亵渎是指对其神圣性的否认,因而是指蔑视、弃绝和毁谤,所以可知,违背十诫的生活从内在亵渎了神的名。因为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还有一种亵渎是外在的,同时不是内在的。生活产生内在亵渎,言语产生外在亵渎。生活所产生的内在亵渎死后也会变成外在的,或言语的亵渎。因为那时,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思考和意愿,并且只要可以,也照着他的生活说话和行动,因而不像他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在世上,人习惯说话和行动不同于自己的生活;他为了世界,为了获得名声而思考和意愿。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同时不是外在的。还有一种亵渎可能是外在的,同时不是内在的,这一点可能是由圣言的风格导致的,圣言的风格根本不是世界的风格;因此,出于对其内在神圣性的无知,它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轻视。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66

66.启1:14.“

66.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这从“头”、“发”和“白”的含义清楚可知:“头”当指向这些话所论及的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也会提到;“发”是指终端的神性,对此,稍后我们也会提到;“白”是指洁净之物。“白”和“亮白”表示洁净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301, 3993, 4007, 5319节)。“头”论及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因为头是人的最高部位,人的初端事物都在头里面,这些事物产生了在身体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一切事物。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在头里面,与人的更远事物或更外在生命,如言语和一切行为有关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理解力和意愿,如同从它们的初端流出。但“发”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因为发是终端事物,从人的最外在部位长出来,而初端事物就终止于它们;因此,当“头”与“发”一起被提及时,所表示的是初端和终端。

凡知道“头”在属灵事物上也表示初端,“发”表示终端,初端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如前所示,AE 41节)的人,都能在提到“头”和“发”的地方知道内义的许多奥秘。如拿细耳人不可剃头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要剃头,并将它分别为圣(民数记6:1–21);参孙的力量也在他的头发中,当头发被剃去时,他就变得软弱无力,当头发又长起来时,他的力量就恢复了(士师记16:13-31);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列王纪下2:23–24);以利亚身穿毛衣(列王纪下1:8);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可福音1:6);此外,“头”、“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可参看圣言中提到它们的地方。

一个拿细耳人不可剃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剃头,并将其分别为圣;其原因在于,拿细耳人代表在初端和终端的主,祂在终端的神性就是祂的神性人身,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就是终端也使这神性人身变成神性。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使它变成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并且祂对门徒说,祂有灵所没有的肉和骨(路加福音24:39–40)。当神性本身甚至是终端的神性时,它就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41节),尤其从自《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即: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事物,甚至流入最外层或终端,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形成同时在终端的东西,以哪种秩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一切内层事物都从初端通过终端联系在一起(AC 9828节;《天堂与地狱》297节);终端由此而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因此,终端有力量和能力在里面(AC 9836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拿细耳人身份才被设立。拿细耳人最终通过将他的头发放在祭坛的火上而将它分别为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神性,祭坛的火表示这种神圣(AC 934, 6314, 6832节)。

此外,由此可见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士师记16:13-31),因为经上说,他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士师记13:7; 16:17)。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以及利未人不可剃头,使自己成为秃头(利未记10:6; 21:5, 10; 以西结书44:20)。同样,以色列人刮去胡须(这具有同样的含义)是羞耻(撒母耳记下10:4, 5)。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其原因在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圣言的神圣和力量从初端而在终端,如刚才所述。由于“秃头”表示对它们的剥夺,所以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此外,“熊”表示终端的真理。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以利亚身穿毛衣,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因为施洗约翰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他也被称为以利亚(参看《属天的奥秘》,7643, 9372节)。

一旦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圣言中,“头”、“毛或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那时,主必用亚述王剃头和脚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同一先知书:

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

真理灭没,并从他们口中断绝。要剪发抛弃。(耶利米书7:28–29)

以西结书:

你要拿一把剃刀,用它剃头和胡须。(以西结书5:1)

同一先知书: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又:

各头都光秃了。(以西结书29:18)

阿摩司书:

我必使光秃临到各头。(阿摩司书8:10)

诗篇:

神必挫伤祂仇敌的头,就是那继续犯罪之人的发顶。(诗篇68:21)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剪头发”、“剃胡须”,包括秃头表示剥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被剥夺终级层面的人,也被剥夺在先事物;事实上,在先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于终端,如前所述。此外,在灵人界会看到一些秃头的人;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滥用圣言,将字义,也就是终端的神性真理用于邪恶目的,因而被剥夺一切真理的人;他们也是最恶毒的。其中许多人来自巴比伦民族;相反,天使看上去拥有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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