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60

960a.“你们去,

960a.“你们去,把盛神烈怒的小瓶倒在地上”表示被摧毁的教会的状态。这从“神烈怒的小瓶”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烈怒的小瓶”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因为“神烈怒的小瓶”与前一章中的“灾”(启示录15:6)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那里的“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参看AE 949节)。“神的烈怒”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神的烈怒”论及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地”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b-d, 752, 876节)。“把这些小瓶倒在地上”表示如此产生的教会状态,因为在圣言中,教会的荒废被归因于神,因此,它们被表现为从天上流出来;然而,它们丝毫不来自神,只来自人。尽管如此,经上在圣言字义上如此说,是因为它在人看来就是这样;字义因是终端意义,故由表象构成。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小瓶”,是因为小瓶是器皿,器皿与它们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圣杯、碗、杯与它们所盛的葡萄酒或其它酒;又如香炉和其它许多器皿。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由自然界中的终端事物构成;因为内层或更高事物就建立在终端之上,并以它们为基础。小瓶、圣杯、杯子、碗和盘被提及以代替它们所容纳之物,因而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醉酒或疯狂。它们还表示试探,以及来自主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疯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耶和华愤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所有民族都喝它,叫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因剑发狂。他们若不肯从你手接这杯喝,你就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此处“酒杯”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喝”表示归给自己或采用;“发狂”表示属灵地疯狂,当虚假被称为真理,真理被称为虚假时,属灵的疯狂就会发生。要喝的“民族”表示恶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因为那里列举了要喝的许多民族;然而,所指的不是这些民族,而是它们所表示的邪恶;正是邪恶喝虚假,也就是采用虚假或把虚假归给自己。“酒杯”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他们因剑发狂”这句话明显看出来,因为“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金杯”表示摧毁良善的虚假;“巴比伦”表示利用教会的圣物对天堂和人类灵魂的统治,亵渎的虚假就源于这种统治;“使地沉醉”表示迷住教会,以至于再也看不到任何真理。“酒”表示这种虚假。

以西结书:

你走了你姐姐的路,所以我必把她的杯交在你的手中。主耶和华如此说,你必喝你姐姐的杯,那杯又深又广,盛得甚多,你必成为嗤笑和讥讽;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你所必喝并压出的毁灭和凄凉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你必打碎杯片。(以西结书23:31–34)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属天教会;撒玛利亚,也就是“姐姐”,在此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因为犹太民族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民族代表主的属灵国度。但在这种情况下,“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表示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摧毁的教会。“姐姐的杯,又深又广”、“他们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他们必喝并压出这杯,打碎杯片”描述了教会在犹太民族中间的完全毁灭。它被称为“毁灭和凄凉的杯”,是因为“毁灭”论及良善,“凄凉”论及真理。

撒迦利亚书:

看哪,我必使耶路撒冷向四围的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哈巴谷书:

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6)

“杯”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可耻的呕吐物”论及这杯;故经上说“临到你的荣耀”,“荣耀”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此处“杯”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吸吮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迷惑人或把人引入歧途的虚假和邪恶,“暴风”表示对真理的猛烈攻击。这些事物被称为“杯中的份”,是因为“杯”作为一种容器,表示它们。“调和”和“满了搀杂的料”表示歪曲并亵渎真理。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虚假和邪恶对真理和良善的摧毁都被归咎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他们必从耶和华手中接祂愤怒的杯”、“耶和华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它还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杯”。然而,必须明白的是,摧毁丝毫不来自耶和华,而是完全来自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属世人只看到神向那些蔑视和亵渎祂的人,也就是那些不把荣耀归给祂的人发怒,惩罚他们,定他们的罪,并把他们扔进地狱。但以这种方式思考是属世的;因此,经上就按属世的圣言字义如此说。

在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9, 10)

又:

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启示录16:19)

又:

一个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这清楚表明,天使的七“小瓶”表示什么,他们把这七小瓶倒在地上、海中,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倒在日头、兽的宝座和幼发拉底大河上,又倒在空中;也就是说,它们是指这些所描述的摧毁的状态。

960b.“圣杯”或“杯”表示试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福音书:

耶稣对西庇太的儿子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说,我们能。然后祂对他们说,我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不过,关于这些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893节)。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在这些经文中,“杯”或“圣杯”明显表示试探。在以赛亚书(51:17, 22)中也是如此,在那里,它还被称为“神愤怒的杯”和“颤抖的杯”。

由于“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所以这也是以下经文中的“杯”所表示的。福音书:

耶稣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门徒说,你们都喝它;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3, 24; 路加福音22:17, 18)

由于主的“血”,以及“酒”,因而“杯”都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这是我的血。”由于主与教会的结合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所以它被称为“新约的血”。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8a-c—329a-f, 476, 748节),“约”表示结合(AE 701节)。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分额,是我杯中的份;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当着我敌人的面,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在这些经文中,“杯”表示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杯”的含义,所以它也被称为救恩的杯(诗篇116:13)、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马可福音:

凡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他决不会失掉赏赐。(马可福音9:41)

“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一杯水喝”表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主教导真理,以及教导真理。“因主的名给一杯水”是指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福音书: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11:39)

主之所以提到“杯”和“盘”,是因为容纳之物或容器与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杯”与“酒”所表相同,“盘”与“食物”所表相同。“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食物”表示圣言和教义的良善。当虚假和邪恶被移除时,属世人或属世心智就从内在被洁净了;但当它们没有被移除时,它就不洁净。事实上,内层如何,外层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层不会变成外层的样子。因为内层流入外层,并安排它与自身相一致,但反过来不行。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来自神并且就是神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神性真理,对我们来说,就是圣言,所以它是不可遭到亵渎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是最神圣的;当它的神圣性被否认时,如当它被蔑视,弃绝,遭到轻蔑对待时的情形,它就被亵渎。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天堂就关闭了,人就被留给地狱。因为圣言是天堂与教会结合的唯一媒介;因此,当圣言从心里被弃绝时,这种结合就松开了;这时人因被留给地狱而不再承认教会的任何真理。

有两样东西使得天堂向教会之人关闭。一个是对主神性的否认,一个是对圣言神圣性的否认。原因在于,主的神性是天堂的全部,构成天堂的,是神性真理,也就是灵义上的圣言。这清楚表明,人若否认这一个或那一个,就是否认天堂的全部,天堂来自神性真理,并凭神性真理存在;因此,他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联系,从而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结合。亵渎圣言就等于“亵渎或毁谤圣灵”,任何人都不得赦免。所以这条诫命还说,凡亵渎神之名的,必不以他为无罪,或说不能不受惩罚。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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