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0a.“你们去,把盛神烈怒的小瓶倒在地上”表示被摧毁的教会的状态。这从“神烈怒的小瓶”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烈怒的小瓶”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因为“神烈怒的小瓶”与前一章中的“灾”(启示录15:6)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那里的“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参看AE 949节)。“神的烈怒”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神的烈怒”论及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地”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b-d, 752, 876节)。“把这些小瓶倒在地上”表示如此产生的教会状态,因为在圣言中,教会的荒废被归因于神,因此,它们被表现为从天上流出来;然而,它们丝毫不来自神,只来自人。尽管如此,经上在圣言字义上如此说,是因为它在人看来就是这样;字义因是终端意义,故由表象构成。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小瓶”,是因为小瓶是器皿,器皿与它们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圣杯、碗、杯与它们所盛的葡萄酒或其它酒;又如香炉和其它许多器皿。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由自然界中的终端事物构成;因为内层或更高事物就建立在终端之上,并以它们为基础。小瓶、圣杯、杯子、碗和盘被提及以代替它们所容纳之物,因而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醉酒或疯狂。它们还表示试探,以及来自主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疯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耶和华愤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所有民族都喝它,叫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因剑发狂。他们若不肯从你手接这杯喝,你就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此处“酒杯”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喝”表示归给自己或采用;“发狂”表示属灵地疯狂,当虚假被称为真理,真理被称为虚假时,属灵的疯狂就会发生。要喝的“民族”表示恶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因为那里列举了要喝的许多民族;然而,所指的不是这些民族,而是它们所表示的邪恶;正是邪恶喝虚假,也就是采用虚假或把虚假归给自己。“酒杯”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他们因剑发狂”这句话明显看出来,因为“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金杯”表示摧毁良善的虚假;“巴比伦”表示利用教会的圣物对天堂和人类灵魂的统治,亵渎的虚假就源于这种统治;“使地沉醉”表示迷住教会,以至于再也看不到任何真理。“酒”表示这种虚假。
以西结书:
你走了你姐姐的路,所以我必把她的杯交在你的手中。主耶和华如此说,你必喝你姐姐的杯,那杯又深又广,盛得甚多,你必成为嗤笑和讥讽;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你所必喝并压出的毁灭和凄凉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你必打碎杯片。(以西结书23:31–34)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属天教会;撒玛利亚,也就是“姐姐”,在此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因为犹太民族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民族代表主的属灵国度。但在这种情况下,“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表示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摧毁的教会。“姐姐的杯,又深又广”、“他们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他们必喝并压出这杯,打碎杯片”描述了教会在犹太民族中间的完全毁灭。它被称为“毁灭和凄凉的杯”,是因为“毁灭”论及良善,“凄凉”论及真理。
撒迦利亚书:
看哪,我必使耶路撒冷向四围的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哈巴谷书:
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6)
“杯”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可耻的呕吐物”论及这杯;故经上说“临到你的荣耀”,“荣耀”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此处“杯”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吸吮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迷惑人或把人引入歧途的虚假和邪恶,“暴风”表示对真理的猛烈攻击。这些事物被称为“杯中的份”,是因为“杯”作为一种容器,表示它们。“调和”和“满了搀杂的料”表示歪曲并亵渎真理。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虚假和邪恶对真理和良善的摧毁都被归咎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他们必从耶和华手中接祂愤怒的杯”、“耶和华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它还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杯”。然而,必须明白的是,摧毁丝毫不来自耶和华,而是完全来自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属世人只看到神向那些蔑视和亵渎祂的人,也就是那些不把荣耀归给祂的人发怒,惩罚他们,定他们的罪,并把他们扔进地狱。但以这种方式思考是属世的;因此,经上就按属世的圣言字义如此说。
在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9, 10)
又:
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启示录16:19)
又:
一个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这清楚表明,天使的七“小瓶”表示什么,他们把这七小瓶倒在地上、海中,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倒在日头、兽的宝座和幼发拉底大河上,又倒在空中;也就是说,它们是指这些所描述的摧毁的状态。
960b.“圣杯”或“杯”表示试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福音书:
耶稣对西庇太的儿子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说,我们能。然后祂对他们说,我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不过,关于这些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893节)。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在这些经文中,“杯”或“圣杯”明显表示试探。在以赛亚书(51:17, 22)中也是如此,在那里,它还被称为“神愤怒的杯”和“颤抖的杯”。
由于“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所以这也是以下经文中的“杯”所表示的。福音书:
耶稣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门徒说,你们都喝它;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3, 24; 路加福音22:17, 18)
由于主的“血”,以及“酒”,因而“杯”都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这是我的血。”由于主与教会的结合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所以它被称为“新约的血”。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8a-c—329a-f, 476, 748节),“约”表示结合(AE 701节)。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分额,是我杯中的份;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当着我敌人的面,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在这些经文中,“杯”表示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杯”的含义,所以它也被称为救恩的杯(诗篇116:13)、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马可福音:
凡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他决不会失掉赏赐。(马可福音9:41)
“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一杯水喝”表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主教导真理,以及教导真理。“因主的名给一杯水”是指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福音书: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11:39)
主之所以提到“杯”和“盘”,是因为容纳之物或容器与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杯”与“酒”所表相同,“盘”与“食物”所表相同。“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食物”表示圣言和教义的良善。当虚假和邪恶被移除时,属世人或属世心智就从内在被洁净了;但当它们没有被移除时,它就不洁净。事实上,内层如何,外层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层不会变成外层的样子。因为内层流入外层,并安排它与自身相一致,但反过来不行。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来自神并且就是神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神性真理,对我们来说,就是圣言,所以它是不可遭到亵渎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是最神圣的;当它的神圣性被否认时,如当它被蔑视,弃绝,遭到轻蔑对待时的情形,它就被亵渎。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天堂就关闭了,人就被留给地狱。因为圣言是天堂与教会结合的唯一媒介;因此,当圣言从心里被弃绝时,这种结合就松开了;这时人因被留给地狱而不再承认教会的任何真理。
有两样东西使得天堂向教会之人关闭。一个是对主神性的否认,一个是对圣言神圣性的否认。原因在于,主的神性是天堂的全部,构成天堂的,是神性真理,也就是灵义上的圣言。这清楚表明,人若否认这一个或那一个,就是否认天堂的全部,天堂来自神性真理,并凭神性真理存在;因此,他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联系,从而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结合。亵渎圣言就等于“亵渎或毁谤圣灵”,任何人都不得赦免。所以这条诫命还说,凡亵渎神之名的,必不以他为无罪,或说不能不受惩罚。
1136.“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这从“一时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是指突然,在此是指完全,因而当论及毁灭时,是指彻底;因为时,跟日、年和总体上所有的时间一样,表示状态(参看AE 194, 488,673, 875节)。此处“时”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而毁灭的状态;用来标明连续的持续时间的数字表示状态的品质;因此,当经上说“一时之间”时,它表示突然的一切。它表示突然的一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属于巴比伦的一切都作为她灭亡的“货物”而被列出来。“你的审判来到了”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毁灭,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被称为圣治律法的秩序律法如下:
(1)人应只感觉、感知,从而知道生命在他里面,也就是说,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但他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思所说的真理,和他所愿所行的良善都来自神,因而好像来自他自己。
(2)人应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智所做的事,然而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拥有的真自由来自神;这同样适用于他的真理智,就本身而言,这真理智被称为理性。
(3)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神;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神
(4)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别人的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
(5)人出于自己里面的感觉和感知,并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如何从神流入的,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是如何从地狱流入的;他看不见圣治是如何运作,以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他若知道,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对他来说,知道并承认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这些事物就足够了。
(6)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移除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移除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但没有被改造的人只是被外在方法(即恐惧和惩罚)阻止不去说和做他所思所愿的邪恶和虚假。
(7)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神才允许他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这样他就成了亵渎。这就是邪恶被许可的主要原因。
(8)神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
(9)神并非不用方法,或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那时,人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
(10)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运作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生,或说是永恒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