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777.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表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敬拜的内在里面丝毫没有与此处所提及的事物相对应之物。上一节论述了属教会教义的一切事物,而这一节论述的是属教会敬拜的一切事物。之所以先论述属教义的事物,接着论述属敬拜的事物,是因为敬拜的性质源自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敬拜无非是属教义的内在事物应在其中的外在行为。没有这些内在事物,敬拜就没有其本质、生命和灵魂。由于属教义的一切事物皆关乎属爱与仁的良善,以及属智慧与信仰的真理,而这些良善与真理照其次序层级分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故敬拜的一切事物也是这种情形。由于上一节首先提及教义的属灵之物,故此处也首先提及敬拜的属灵之物,这些事物就是“肉桂”、“香料”、“香膏”、“乳香”。其次提及敬拜的属天之物,就是“酒”、“油”、“细面”、“麦子”;再次提及敬拜的属世之物,这些事物是“牲口”和“羊”。敬拜的所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必源于圣言,这一点由“马”、“车”、“身体”和“人的灵魂”来表示。这就是本节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
不过,本节列举的所有这些事物,与上一节列举的事物所表相同;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这些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没有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一点从之前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巴比伦城要被火烧尽,没有人再买她的货物了”(18:8-11);也可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决不能再见了” (18:14);它们都被毁灭了(18:16,19)。
不过,现在有必要说一说所列举的这些事物,即:肉桂、香料、香膏、乳香。之所以提及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都是用来制香祭的那类事物。“香祭”(incense-offerings)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而对主的敬拜(参看277,392节);“香祭”之所以蒙悦纳,是因为它们是由相对应的芳香构成的(n.394)。用来预备制香的所有芳香之物都以“肉桂、香料、香膏”来表示,“乳香”表示他们根本性质。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所列举制香祭的香料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没药),施喜列(香螺),喜利比拿(白松香),和净乳香;各样要一般大的分量、你要用这些加上盐、按做香之法做成清净圣洁的香,就是膏油。(出埃及记 30:34-37)
香祭就是用这些事物制成的,如前所述,这些事物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此处提及“肉桂”,以取代那里的所有香料。至于这些香料分别表示什么,可参看《天堂的奥秘》中有关《出埃及记》的解读,那里逐一解释了它们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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