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9. 启16:1.“我听见有大声音从殿中出来,向那七位天使说”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显现。这从“从殿中出来的声音”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殿中出来的声音”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261, 668节);声音从中出来的“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圣言,神性真理,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都在圣言中(AE 948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如前面所常说的。由于他们所拿的“七小瓶或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七位天使”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的显现。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进一步论述了它们的显现。
(续:第二诫)
前一章在每一节的末尾论述了十诫中的第一诫,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论述十诫的其它诫命;此处是第二诫:不可亵渎神的名。此处首先阐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然后阐明“亵渎”它是什么意思。“神的名”表示神被敬拜所凭借的一切品质。因为神在自己的品质中,就是祂自己的品质。神的本质是神性之爱,祂的品质是由此而来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对地上的我们来说,它就是圣言。故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因此,它也是取自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因为敬拜就是照该教义来进行的。
由于祂的品质是多方面的,因为它包含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所以祂有许多名字;每个名字都涉及并表达祂的品质,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除了其它名字外,祂还被称为“耶和华”(Lord Jehovah),“万军之耶和华”,“主”,“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神”,“弥赛亚或基督”,“耶稣”,“救主”,“救赎主”,“创造者或造物主”,“形成者”,“制作者或造作者”(Maker),“王”,“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磐石和石头”,“示罗”,“沙代”,“大卫”,“先知”,“神的儿子”,“人子”。所有这些名字都是那一位神的名字,那一位神就是主;然而,在圣言提到它们的地方,它们表示不同于其它神性属性或品质的某种普遍属性或神性品质。同样,在祂被称为“父,子,圣灵”的地方,不要理解为三个神,要理解为一位神;或它们不是三个神性,而是一个神性。这三位一体为一,就是主。
由于每个名字都表示某种不同的属性或品质,所以“亵渎神的名”不是指亵渎名字本身,而是指亵渎祂的品质。名字之所以也表示品质,是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而得名;神或主的品质就是来自祂的一切,祂凭借这一切而受到敬拜。这就是为何在地狱,主的神性品质得不到承认,所以那里不能提主的名;这也是为何在灵界,没有人能说出主的名,除非祂的神性被承认;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心里,因而出于爱和由此而来的承认来说话。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看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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