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7.“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邪恶和虚假被弃绝,那些处于它们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从“完结”、“七灾”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完结”是指结束,但在此是指弃绝;“七灾”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参看AE 949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参看AE 949节)。因此,“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显现出来的邪恶和虚假被弃绝。这些话也表示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因为它们与最后的审判完成,善人与恶人分离,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扔进地狱,因而新天和新地被建立之前的时间有关。“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个时间之前,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
不过,这个奥秘必须得到更充分的解释。从内层储存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无法显现,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后。原因在于,在此之前,地狱占上风;而自最后的审判时起,天堂占上风。人被置于地狱与天堂的中间;因此,只要地狱占上风,圣言的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被蔑视,要么被弃绝;但当天堂占上风时,情况正好相反。由此可见,为何神性真理现在第一次被披露,圣言的灵义被揭示。这就是“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些话的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神观是所有观念中最主要的。事实上,这种观念如何,人与天堂的联系并与主的结合就如何,他的光照,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感知、聪明和智慧也如何;因为这些事物不是来自人,而是照着与主的结合而来自主。神观就是关于主及其神性的观念,因为天地之神不是别人,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但关于主的观念多多少少是完全的,也多多少少是清晰的。它在至内层天堂是完全的,在中间天堂不那么完全,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更不那么完全。因此,那些在至内层天堂的人处于智慧;那些在中间天堂的人处于聪明;那些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的人处于知识。这种观念对那些处在天堂社群中心的天使来说,是清晰的,对那些在周围的天使来说,则照着与中心的距离而不那么清晰。
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主的观念的完全和清晰度而拥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他们也处于相对应的智慧和相对应的幸福。所有对主没有一个神性观念的人,如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都在天堂之下,没有幸福。那些具有双重观念,即一个不可见的神和一个人形式的可见之神的观念之人也住在天堂之下。他们在承认一位神,承认祂是可见的之前,不会被接纳。一些人可以说看到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而不是一位可见的神,这是出于神被称为一个灵的观念。他们若不将这种观念变为一个人的观念,因而变为主的观念,也不会被接纳。但那些持有神是自然界的至内层的观念之人则被弃绝,因为他们必陷入自然界是神的观念。所有相信一位神,并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的民族都被主接受。由此可见,那些拜神自己的人是谁,那些拜别神的人又是谁;因此,那些照十诫的第一诫生活的人是谁,那些不这样生活的人又是谁。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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