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7.“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邪恶和虚假被弃绝,那些处于它们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从“完结”、“七灾”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完结”是指结束,但在此是指弃绝;“七灾”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参看AE 949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参看AE 949节)。因此,“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显现出来的邪恶和虚假被弃绝。这些话也表示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因为它们与最后的审判完成,善人与恶人分离,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扔进地狱,因而新天和新地被建立之前的时间有关。“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个时间之前,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
不过,这个奥秘必须得到更充分的解释。从内层储存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无法显现,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后。原因在于,在此之前,地狱占上风;而自最后的审判时起,天堂占上风。人被置于地狱与天堂的中间;因此,只要地狱占上风,圣言的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被蔑视,要么被弃绝;但当天堂占上风时,情况正好相反。由此可见,为何神性真理现在第一次被披露,圣言的灵义被揭示。这就是“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些话的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神观是所有观念中最主要的。事实上,这种观念如何,人与天堂的联系并与主的结合就如何,他的光照,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感知、聪明和智慧也如何;因为这些事物不是来自人,而是照着与主的结合而来自主。神观就是关于主及其神性的观念,因为天地之神不是别人,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但关于主的观念多多少少是完全的,也多多少少是清晰的。它在至内层天堂是完全的,在中间天堂不那么完全,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更不那么完全。因此,那些在至内层天堂的人处于智慧;那些在中间天堂的人处于聪明;那些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的人处于知识。这种观念对那些处在天堂社群中心的天使来说,是清晰的,对那些在周围的天使来说,则照着与中心的距离而不那么清晰。
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主的观念的完全和清晰度而拥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他们也处于相对应的智慧和相对应的幸福。所有对主没有一个神性观念的人,如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都在天堂之下,没有幸福。那些具有双重观念,即一个不可见的神和一个人形式的可见之神的观念之人也住在天堂之下。他们在承认一位神,承认祂是可见的之前,不会被接纳。一些人可以说看到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而不是一位可见的神,这是出于神被称为一个灵的观念。他们若不将这种观念变为一个人的观念,因而变为主的观念,也不会被接纳。但那些持有神是自然界的至内层的观念之人则被弃绝,因为他们必陷入自然界是神的观念。所有相信一位神,并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的民族都被主接受。由此可见,那些拜神自己的人是谁,那些拜别神的人又是谁;因此,那些照十诫的第一诫生活的人是谁,那些不这样生活的人又是谁。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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