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57

957.“直到那七位

957.“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邪恶和虚假被弃绝,那些处于它们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从“完结”、“七灾”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完结”是指结束,但在此是指弃绝;“七灾”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参看AE 949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参看AE 949节)。因此,“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显现出来的邪恶和虚假被弃绝。这些话也表示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因为它们与最后的审判完成,善人与恶人分离,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扔进地狱,因而新天和新地被建立之前的时间有关。“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个时间之前,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

不过,这个奥秘必须得到更充分的解释。从内层储存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无法显现,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后。原因在于,在此之前,地狱占上风;而自最后的审判时起,天堂占上风。人被置于地狱与天堂的中间;因此,只要地狱占上风,圣言的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被蔑视,要么被弃绝;但当天堂占上风时,情况正好相反。由此可见,为何神性真理现在第一次被披露,圣言的灵义被揭示。这就是“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些话的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神观是所有观念中最主要的。事实上,这种观念如何,人与天堂的联系并与主的结合就如何,他的光照,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感知、聪明和智慧也如何;因为这些事物不是来自人,而是照着与主的结合而来自主。神观就是关于主及其神性的观念,因为天地之神不是别人,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但关于主的观念多多少少是完全的,也多多少少是清晰的。它在至内层天堂是完全的,在中间天堂不那么完全,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更不那么完全。因此,那些在至内层天堂的人处于智慧;那些在中间天堂的人处于聪明;那些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的人处于知识。这种观念对那些处在天堂社群中心的天使来说,是清晰的,对那些在周围的天使来说,则照着与中心的距离而不那么清晰。

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主的观念的完全和清晰度而拥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他们也处于相对应的智慧和相对应的幸福。所有对主没有一个神性观念的人,如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都在天堂之下,没有幸福。那些具有双重观念,即一个不可见的神和一个人形式的可见之神的观念之人也住在天堂之下。他们在承认一位神,承认祂是可见的之前,不会被接纳。一些人可以说看到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而不是一位可见的神,这是出于神被称为一个灵的观念。他们若不将这种观念变为一个人的观念,因而变为主的观念,也不会被接纳。但那些持有神是自然界的至内层的观念之人则被弃绝,因为他们必陷入自然界是神的观念。所有相信一位神,并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的民族都被主接受。由此可见,那些拜神自己的人是谁,那些拜别神的人又是谁;因此,那些照十诫的第一诫生活的人是谁,那些不这样生活的人又是谁。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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