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56

956.“于是没有人

956.“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表示它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或说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它处于模糊之中。这从“殿”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圣言(可参看前文);因此,“由于烟而不能进入殿内”表示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圣言之所以处于模糊之中,以至于不被理解,是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没有真理;因此,圣言的一切都被歪曲了。所以在真正的真理被发现之前,圣言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

(关于第一诫续)

由于人凭出于天堂的普遍流注在灵里看到,神是一个人,所以可知,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若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就会从那时他们所处的天堂之光中看到主人身中的神性和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看到祂自己就是天地之神。但那些因来自自我的聪明而在自己里面摧毁了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之人则看不到这一点;他们从他们所思想的三位一体中也看不到神是一;他们只是口头上称祂为一。

然而,那些没有从邪恶中洁净,因而不在天堂之光中的人不能在灵里看到,主是天地之神;某个其他人取代主而被承认。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视他们所相信的某个人为父神;一些人视他们所呼求的某个人为神,因为他极其强大;一些人看到他们所惧怕的某个魔鬼,因为他能降灾给他们;一些人如世人一样看到自然;一些人根本看不到任何神。

之所以说“在他们灵里”,是因为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是这样;因此,那时,在世上隐藏在他们灵里的东西就变得显而易见了。但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只承认主,因为整个天堂来自从祂发出的神性,并与作为人的祂有关;因此,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主里面,因为当他进入天堂时,就进入主里面。其他人即便进入,也会在心智上变得无能为力,并向后摔倒。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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