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6.“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表示它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或说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它处于模糊之中。这从“殿”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圣言(可参看前文);因此,“由于烟而不能进入殿内”表示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圣言之所以处于模糊之中,以至于不被理解,是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没有真理;因此,圣言的一切都被歪曲了。所以在真正的真理被发现之前,圣言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
(关于第一诫续)
由于人凭出于天堂的普遍流注在灵里看到,神是一个人,所以可知,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若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就会从那时他们所处的天堂之光中看到主人身中的神性和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看到祂自己就是天地之神。但那些因来自自我的聪明而在自己里面摧毁了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之人则看不到这一点;他们从他们所思想的三位一体中也看不到神是一;他们只是口头上称祂为一。
然而,那些没有从邪恶中洁净,因而不在天堂之光中的人不能在灵里看到,主是天地之神;某个其他人取代主而被承认。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视他们所相信的某个人为父神;一些人视他们所呼求的某个人为神,因为他极其强大;一些人看到他们所惧怕的某个魔鬼,因为他能降灾给他们;一些人如世人一样看到自然;一些人根本看不到任何神。
之所以说“在他们灵里”,是因为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是这样;因此,那时,在世上隐藏在他们灵里的东西就变得显而易见了。但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只承认主,因为整个天堂来自从祂发出的神性,并与作为人的祂有关;因此,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主里面,因为当他进入天堂时,就进入主里面。其他人即便进入,也会在心智上变得无能为力,并向后摔倒。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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