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从“殿”、“烟”、“神的荣耀”和“神的能力”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从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那里被光照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AE 948节);“烟”是指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荣耀”是指天堂之光,就是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神的能力”是指神性能力;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来自圣言的属灵意义,但没有脱离这层意义的荣耀和能力,或光明和能力。那些不视圣言为神圣,因此其中的神性真理对他们来说没有光明和能力的人没有这层意义;而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拥有这光明和能力。原因在于,这些人通过属灵意义或灵义与天堂结合,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
“烟”之所以表示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是因为“烟”和“云”具有相同的含义;“云”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E 36, 504b, 594, 906节);还因为此处的“烟”和“香的烟”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94, 539末尾节)。“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烟来自火,而“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圣火”表示属天之爱。当圣言的字义被灵义光照,可以说被点燃时,这同样适用于这字义,即:那里的真理,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处于仿佛来自烟的模糊之中,直到把黑暗倾倒在光明上、造成盲目的虚假和邪恶被驱散;这就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的意思。
以赛亚书中的“烟”也表示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烟和火焰的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同一先知书:
因呼喊的撒拉弗的声音,门槛的基柱震动,房屋充满了烟。(以赛亚书6:4)
当律法颁布时,西乃山上所看见的“烟”也是这个意思;在圣言的别处,当耶和华降临时,“山上的烟”,以及冒烟的麻(以赛亚书42:3),并与众圣徒的祈祷一同上升的香祭的烟(启示录8:4)同样是这个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时,他凭天堂之光不仅看到,有一位神,这神为一,还看到,神是一个人。因为他渴望看见他的神,却只能看见作为一个人的神。亚伯拉罕前后的古人就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同样,教会之外的地区的各个民族凭一种内在感知看见神,尤其那些拥有内在智慧,尽管这智慧不是从知识中获得的人。所有婴孩,儿童,小孩子,心地善良的简单成人也是如此看见神;所有星球上的居民同样如此看见神;因为他们声称,看不见的东西不能进入一个人的信仰,因为任何观念都无法从中形成。原因在于,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从天堂思考。整个天堂和其中的每个人都只有神是人的概念,因为整个天堂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人,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因此,对天使来说,不照着这个神性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天使的思维遍及天堂。整个天堂总体上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86节);天使照着天堂的形式思考(HH 200–212节)。
对神的这种观念从天堂流入世上的所有人,并住在他们的灵里。但它似乎在教会中那些处于来自自我的聪明之人中间被根除了,事实上被如此根除,以至于不再是一个可能的观念。原因在于,他们从空间来思想神。但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来思考,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在灵界,对神的一个模糊或不确定的观念不是对祂的观念。因此,那里的观念取决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答的人,或说这种观念属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应之人的。
人们从来自灵界的普遍流注中接受作为一个人的神的观念,这些观念照着感知的状态而各不相同。这就是为何三位一体神在我们这里被称为位格;又为何在教堂的绘画中,父神被描绘为一个人,亘古常在者。也正是由于这普遍流注,在基督教的外邦领域(Christian Gentilism),被称为圣徒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被平民百姓当作神来崇拜,他们的雕像也受到喜爱。其它地方的许多民族也是如此;希腊、罗马和亚洲的古人同样如此,他们有许多神,这些神都被他们视为人。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把神看作一个人被植入人的灵,或说人的灵里面有一种直觉,即:把神看作一个人。来自普遍流注的东西就被称为植入或直觉。
351.(2)信之真理按系列来排列,因而可以说被捆成捆。这一点至今不为人知,因为由于形成当今神学的每一个要点或每一寸土地的神秘莫测的信仰,构成整部圣言的属灵真理无法被看到;结果,它们就像旧谷仓一样被埋在地里,或像地窖里的粮食一样被储存起来。下面要解释一下系列和捆是什么意思。本书第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它被分成了一系列章节,其中第一节论述了神的一体性,第二节论述了神或耶和华的存在,第三节论述了神的无限,第四节论述了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第五节论述了神的全能,第六节论述了创造。每一节的细分就构成了系列,这些系列的内容被捆起来,仿佛被捆成捆。这些系列,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无论联合还是单独,都包含真理,这些真理照着它们的数量和连贯性而提升并完善信仰。
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人类心智是有组织的,或它是终止于属世有机体的属灵有机体,心智在属世有机体中并照着属世有机体而产生自己的观念或思考,那么他必以为,感知、思维和观念只是光的辐射和变化,这光流入头脑,并形成或创造人作为推理或思维过程来感知并承认的形式。然而,这是愚蠢的;因为众所周知,头部包含脑,脑是有组织的,心智就住在脑里面,心智的观念照着对它们的接受和确认而固定在那里,并成为永久性的。因此,问题是,这个组织的性质是什么?答案是,它是一切事物按系列,可以说成捆的排列,信之真理以这种方式在人类心智中被排列。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通过以下考虑来说明。
脑由两种物质构成,其中一种是腺体,被称为皮质和灰质;另一种是纤维,被称为髓质。第一种物质,或腺体,呈簇状排列,就像葡萄藤上的葡萄;这些簇状结构就是腺体的系列。第二种物质,或髓质,由从前一种物质的腺体中发出的不断成捆的小纤维组成;这些捆就是它的系列。从脑中发出,向下传到身体,以履行各种功能的一切神经,都只是纤维的束和捆;一切肌肉,以及总体上身体的一切内脏和器官也是如此。这一切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对应于心理有机体排列的系列。
此外,在整个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东西不是由小束或小捆的系列形成的;一切树木、灌木、青草和植物,事实上一切谷穗和一切草叶,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如此形成的。其普遍原因是,这是神性真理的构造,或神性真理的塑造方式;因为我们读到:
万物都是藉着圣言,即藉着神性真理创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等)
由此可见,除非人类心智里面有这种物质排列,否则人将没有分析推理的能力。每个人都照着这种排列,因而照着可以说以捆或束的形式连贯起来的真理的数量而拥有这种能力;这种排列与他出于自由对理性的运用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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