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54

954.启15:7.

954.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的一切邪恶之虚假被主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显现出来。这从“四活物”、“七位天使”和“七个小瓶”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活物或动物”是指至内层天堂(参看AE 277a, 322, 462节),也指圣言(AE 717c节),因而指天堂和圣言方面的主,因为天堂凭主而为天堂,这同样适用于圣言。“七位天使”是指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而来的显现(参看AE 949节)。“七个小瓶”是指一切虚假和邪恶,因为“七个小瓶”和“七灾”(启15:6)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参看AE 949节)。经上说这些“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的烈怒”,是因为这些使教会荒废,并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这些就是“神的烈怒”所表示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的一切邪恶之虚假被主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显现出来。经上提到“小瓶”代替灾,是因为小瓶是容器,或容纳之物,而灾是所容纳之物;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容器或容纳之物来代替所容纳之物,因为容器,或容纳之物是终端,好叫圣言的字义可以在终端中。在提到“杯”和“圣杯”代替酒的地方,也是如此。不过,我们将在下一章,就是论述七小瓶和其中七灾的地方,进一步讨论这个主题。

(关于第一诫续)

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抵制自己的两种爱,就是出于纯粹统治的快乐而对统治的爱,和出于纯粹占有的快乐而对占有世上财物的爱,因而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十诫所提到的如罪的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经由天堂从主流入这种观念(这会使他承认):有一位神,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以及事实上,神是一位。那时,这种观念就会流入,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天堂就打开了;当天堂打开时,人就不再从自我思考,而从主经由天堂思考。神是一位,这在天堂是包含其它一切的普遍原则。人仅凭流注就能知道,可以说看到,神是一位,这一点从所有民族的共同承认,以及对思想神有数位的厌恶明显看出来。人的内在思维,就是其灵的思维,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在邪恶被移除之前,它来自地狱;但当它们被移除时,它来自天堂。当这种思维来自地狱时,人只看到自然是神,认为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那被称为神性的。当这样一个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他会将任何掌权的人都称为神,他自己也寻求权柄,好叫他可以被称为神。所有恶人都有从内在潜伏在他们灵里的这种疯狂。但当一个人从天堂思考时,如当邪恶被移除时的情形,他就凭天堂之光看到,有一位神,祂是一位。从天堂之光观看就是流注的意思。


诠释启示录 #157

157.“和你的作为

157.“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由此而来的外在。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里面有内在的外在;因为“作为或行为”是终极结果,内在一起呈现在其中,并在那里处于一个系列中;它们在那里形成自己的终端和完全。那些属于思维和意愿的事物,属灵地说,那些属于爱和信的事物被称为内在;这些事物在作为或行为中;因此,作为或行为是终端。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先后流入外在事物,甚至流入终端,它们也在其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还在终端形成同步秩序,在什么样的系列中(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整个人都在他的行为或作为中,只意愿却没有做的事,即便人能做,还不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475–476节)。

对此,我想补充一个至今未知的奥秘。死后,人的灵照着他在世时其情感的生命而以一个人的形式显现;如果他过着一种天堂之爱的生活,那么该形式是美丽的;如果他过着一种世俗之爱的生活,那么该形式是不美丽的。这就是为何天使们是爱和仁的形式;但他们如此美丽的形式不是从唯独思维和意愿的情感中获得的,而是从它们在行为或作为中所表达的情感中获得的;因为出于意愿和思维,或爱和信的情感的行为或作为就是那构成或产生灵的外在形式,因而构成或产生他的脸、身体和言语的美丽的东西。原因在于,正如内层终止于行为或作为,如同终止于它们的终端,它们也终止于身体的外在形式。因为众所周知,人的意愿的一切都终止于他身体的终端。意愿没有终止于其中的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是这个身体的一个部位,这从身体的行为,甚至最琐碎的行为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行为都从意愿的方向流出,并表现在身体终端(参看《天堂与地狱》,59–60节;《最后的审判》,30–31节)。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即:人的灵完全就像他的意愿,不是像他那当有可能时没有发出进入行为的意愿(这种意愿只是里面有一种意愿表象的思维),而是那只渴望行动的实际或积极意愿;这种意愿和人的爱是一样的;整个灵及其人的形式都取决于这种意愿。意愿或爱就是灵本身(参看AE 105节;《天堂与地狱》,479节)。这就是为何圣言如此频繁地说,人应遵行主的诫命,并且他照着自己的行为或所做的,也就是照着行为中的爱受报应,而不是照着当能行出来时却没有行为的爱受报应。

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之后,作为或行为更充满爱;因为内在越与外在结合,外在,因而行为或作为里面属于内在的就越多;事实上,外在,或作为或行为无非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事物的结果;结果从内在获得其一切品质,它们从这些内在存在,如动作从它的努力存在;人里面的努力就是意愿,由此而来的动作就是行为。

从对本节的解释可以看出,经上描述了在教会之人里面,内在与外在以哪种顺序结合,即:以“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描述了内在;以“事工和信仰”描述了内在的良善和真理;以“忍耐”描述了内在与外在的结合;以“我知道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描述了由此而来的外在。人们无法从字义,只能从字义里面的灵义看出,这些话包含这些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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