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2.“胸间束着金带”表示包含处于秩序和联系的真理的神性良善。这从“金带”的含义清楚可知,“金带”是指包含在秩序和联系中的东西,因为一根带子或腰带把衣服都围拢起来并将它们联结在一起。真理被如此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是因为“衣服”,尤其“细麻衣”表示真理。所指的是属灵良善,因为被束的“胸”和制作带子的“金”表示属灵良善。前面所说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灯台中间的人子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3),这一点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5节)。“带子”或“腰带”表示一种共同的纽带,用来将所有事物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9341, 9828节)。“以弗得的腰带”表示什么(可参看AC 9837节),“亚伦外袍的腰带”表示什么(可参看AC 9944节)。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赛亚书9:5; 23:10; 耶利米书13:1–7),“腰带或带子”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第一诫续)
人若以为他在停止十诫所提到的邪恶,尤其来自出于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的邪恶,以及来自出于喜欢占有,而不是喜欢功用而对占有世上财物的爱的邪恶之前,就会承认并相信有一位神,就受骗了。一个人可能会从圣言、讲道、书籍和理性之光尽可能地确认相信有一位神;因此,他可能会说服自己相信;然而,他仍不会相信,除非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被移除。原因在于,邪恶及其快乐挡道,把来自天堂的良善及其快乐关在门外,排斥它们,并阻止它们被确认。在天堂确认之前,只有嘴上的信仰,没有内心的信仰;嘴上的信仰本身不是信仰,而内心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嘴上的信仰是外在的信仰,内心的信仰是内在的信仰。当内在塞满各种邪恶,外在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人甚至会出于它们而弃绝有一位神的信仰。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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