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1.由于“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显现,它们是通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而得以显现的,所以这些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因为“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所有天使都照着他们的职能而穿衣;因为他们所穿的衣服对应于他们的圣职,一般来说,对应于他们的内层。因神性真理而智慧的天使穿着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或亚麻布制成的白衣,因为“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和“细麻布”对应于他们所处的真理;也正因如此,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时所穿的衣服是细麻布的;对此,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给亚伦和他儿子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肉体,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当他们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这些要在他们身上,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 43)
利未记:
当亚伦进入圣所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肉身上,腰束细麻布带子,头戴细麻布冠冕。(利未记16:4)
又:
当为百姓赎罪时,他要穿上同样的衣服。(利未记16:32)
又:
以及当他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时。(利未记6:10)
祭司要以同样的方式在新殿供职。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他们在内院门和里面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他们在供职圣事时,之所以穿上细麻衣,是因为一切圣职都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亚伦和他儿子所供的祭司职分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来事奉一切。此外,神性真理也进行保护,以免受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伤害;故经上还说“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这句话表示否则,来自地狱的虚假就会毁灭他们。这些衣服被称为“圣衣”,因为神圣论及神性真理。由于供职的衣服是细麻衣,所以祭司们在供职时,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如我们在撒母耳记(撒母耳记上2:18)所读到的;关于扫罗所杀的祭司(撒母耳记上22:18);关于大卫,当他走在约柜前面时(撒母耳记下6:14)。
以及关于约翰福音中的主自己:
耶稣就起身离席,脱去衣服,拿一块亚麻布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开始洗门徒的脚,并用束腰的亚麻布擦干。(约翰福音13:4, 5)
“洗门徒的脚”代表、因而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的一切洁净都是由主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洁净由主用来束腰,并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来表示。
除了启示录所论述的七位天使外,还有其他天使穿着细麻衣;如:
画记号在叹息之人额上的天使;他进到基路伯的轮子之间,取来火炭,把它们撒在城上。(以西结书9:3, 4, 11; 10:2, 6, 7)
还有但以理所看见的天使也穿着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12:6, 7)。他们看起来穿着细麻衣,是因为他们为供职做准备。量新殿的天使面貌如铜,只见他手拿麻线和丈量的芦苇竿(以西结书40:3)。在那里,“量殿”描述了在其品质方面的新教会;这品质由丈量的数字来表示。教会的一切品质都通过神性真理而得知,这就是为何“麻线”在他手中。
由于“亚麻布”表示真理,“腰带”表示它的一切,因为它是那接受并包含一切事物的;由于以色列人中间不再有任何真理存留,所以:
先知耶利米被吩咐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把它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过了多日,它已经变坏,毫无用处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腰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至于它被“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并在那里变坏了”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569c节)。
在以赛亚书中,“亚麻”也表示教会的真理: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亚麻,祂不扑灭;祂必将公平带入真理。(以赛亚书42:3)
这些话论及主;祂不扑灭的“冒烟的亚麻”表示对任何人来说,来自良善的少量真理。其余的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27a节)。“麻”也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的真理(何西阿书2:5, 9)。
此外,这也是以色列人的一条律例:
他们不可穿羊毛和亚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申命记22:11)
原因在于,“羊毛”表示良善,“亚麻”表示真理,还因为人通过他的衣服与天堂社群交流;有些社群处于良善,有些社群处于真理。人决不能同时与不同的社群交流,这会造成混乱。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制定该律例的原因。但我被恩准从我衣服的变换中得知这一点,因为当我脱下亚麻衣时,在灵界的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就抱怨说,他们不能在场;当我再次穿上这衣服时,这些灵人就出现了。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与世人的衣服还有这样的对应关系;然而,这一点仍可从前面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论到亚伦和他儿子所穿的细麻衣、祭司和大卫所穿的细麻布以弗得所说的,以及论到天使出现时所穿的细麻衣、主用来束腰和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所说的。这一点也可从亚伦和他儿子其余的衣服看出来,这一切都具有代表性;这一点同样从衣服的一般意义看出来,“衣服”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AE 64—65, 195, 271, 395,475a—476, 637节)。
(关于第一诫续)
世人不相信出于纯粹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出于纯粹喜欢占有,而不是出于喜欢功用而对占有财富的爱,隐藏着各种邪恶在里面,还隐藏着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蔑视和弃绝;这是因为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而被激励向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行善,使善行变成体面,并寻求回报。因此,这爱被许多人称为生命之火和成就伟业的激励。但必须知道,这两种爱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相反,它们视自我为第一位,视功用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邪恶,因为那时,人只为自我,因而出于自我做一切事;因此,他自己的东西和他的自我就存在于他所做的一切事中;这本质上无非是邪恶。但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就是为了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而行善;人为了这些而向这些所行的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人不知道有这样一种区别,因为人自出生时起,因本性而在这些爱里面,还因为这些爱的快乐不断讨好和取悦他。
然而,要让他知道,出于统治的快乐,而不是出于功用的快乐而对统治的爱完全是属魔鬼的;这样一个人可称为无神论者;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不相信神的存在,也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嘲笑教会的一切,甚至恨恶它们,并出于恨恶而逼迫所有承认神的人,尤其逼迫那些承认主的人。他们生活的真正快乐就是作恶,做出各种邪恶和犯罪的行为。总之,他们是真正的魔鬼。只要一个人活在世上,他就不知道这一点;但当他进入灵界时,如死后随即发生的情形,他就会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地狱充满这些人;在那里,他们不再实施统治,而是成为奴隶。此外,在那里,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看时,他们看起来是颠倒的,头朝下,脚朝上,因为他们将统治放在第一位,将功用放在第二位。在第一位的,是头,在第二位的,是脚;作为头的,就被爱,构成脚的,则被踩在脚下。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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