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1.由于“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显现,它们是通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而得以显现的,所以这些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因为“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所有天使都照着他们的职能而穿衣;因为他们所穿的衣服对应于他们的圣职,一般来说,对应于他们的内层。因神性真理而智慧的天使穿着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或亚麻布制成的白衣,因为“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和“细麻布”对应于他们所处的真理;也正因如此,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时所穿的衣服是细麻布的;对此,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给亚伦和他儿子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肉体,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当他们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这些要在他们身上,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 43)
利未记:
当亚伦进入圣所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肉身上,腰束细麻布带子,头戴细麻布冠冕。(利未记16:4)
又:
当为百姓赎罪时,他要穿上同样的衣服。(利未记16:32)
又:
以及当他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时。(利未记6:10)
祭司要以同样的方式在新殿供职。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他们在内院门和里面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他们在供职圣事时,之所以穿上细麻衣,是因为一切圣职都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亚伦和他儿子所供的祭司职分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来事奉一切。此外,神性真理也进行保护,以免受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伤害;故经上还说“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这句话表示否则,来自地狱的虚假就会毁灭他们。这些衣服被称为“圣衣”,因为神圣论及神性真理。由于供职的衣服是细麻衣,所以祭司们在供职时,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如我们在撒母耳记(撒母耳记上2:18)所读到的;关于扫罗所杀的祭司(撒母耳记上22:18);关于大卫,当他走在约柜前面时(撒母耳记下6:14)。
以及关于约翰福音中的主自己:
耶稣就起身离席,脱去衣服,拿一块亚麻布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开始洗门徒的脚,并用束腰的亚麻布擦干。(约翰福音13:4, 5)
“洗门徒的脚”代表、因而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的一切洁净都是由主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洁净由主用来束腰,并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来表示。
除了启示录所论述的七位天使外,还有其他天使穿着细麻衣;如:
画记号在叹息之人额上的天使;他进到基路伯的轮子之间,取来火炭,把它们撒在城上。(以西结书9:3, 4, 11; 10:2, 6, 7)
还有但以理所看见的天使也穿着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12:6, 7)。他们看起来穿着细麻衣,是因为他们为供职做准备。量新殿的天使面貌如铜,只见他手拿麻线和丈量的芦苇竿(以西结书40:3)。在那里,“量殿”描述了在其品质方面的新教会;这品质由丈量的数字来表示。教会的一切品质都通过神性真理而得知,这就是为何“麻线”在他手中。
由于“亚麻布”表示真理,“腰带”表示它的一切,因为它是那接受并包含一切事物的;由于以色列人中间不再有任何真理存留,所以:
先知耶利米被吩咐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把它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过了多日,它已经变坏,毫无用处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腰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至于它被“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并在那里变坏了”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569c节)。
在以赛亚书中,“亚麻”也表示教会的真理: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亚麻,祂不扑灭;祂必将公平带入真理。(以赛亚书42:3)
这些话论及主;祂不扑灭的“冒烟的亚麻”表示对任何人来说,来自良善的少量真理。其余的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27a节)。“麻”也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的真理(何西阿书2:5, 9)。
此外,这也是以色列人的一条律例:
他们不可穿羊毛和亚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申命记22:11)
原因在于,“羊毛”表示良善,“亚麻”表示真理,还因为人通过他的衣服与天堂社群交流;有些社群处于良善,有些社群处于真理。人决不能同时与不同的社群交流,这会造成混乱。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制定该律例的原因。但我被恩准从我衣服的变换中得知这一点,因为当我脱下亚麻衣时,在灵界的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就抱怨说,他们不能在场;当我再次穿上这衣服时,这些灵人就出现了。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与世人的衣服还有这样的对应关系;然而,这一点仍可从前面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论到亚伦和他儿子所穿的细麻衣、祭司和大卫所穿的细麻布以弗得所说的,以及论到天使出现时所穿的细麻衣、主用来束腰和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所说的。这一点也可从亚伦和他儿子其余的衣服看出来,这一切都具有代表性;这一点同样从衣服的一般意义看出来,“衣服”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AE 64—65, 195, 271, 395,475a—476, 637节)。
(关于第一诫续)
世人不相信出于纯粹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出于纯粹喜欢占有,而不是出于喜欢功用而对占有财富的爱,隐藏着各种邪恶在里面,还隐藏着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蔑视和弃绝;这是因为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而被激励向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行善,使善行变成体面,并寻求回报。因此,这爱被许多人称为生命之火和成就伟业的激励。但必须知道,这两种爱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相反,它们视自我为第一位,视功用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邪恶,因为那时,人只为自我,因而出于自我做一切事;因此,他自己的东西和他的自我就存在于他所做的一切事中;这本质上无非是邪恶。但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就是为了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而行善;人为了这些而向这些所行的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人不知道有这样一种区别,因为人自出生时起,因本性而在这些爱里面,还因为这些爱的快乐不断讨好和取悦他。
然而,要让他知道,出于统治的快乐,而不是出于功用的快乐而对统治的爱完全是属魔鬼的;这样一个人可称为无神论者;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不相信神的存在,也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嘲笑教会的一切,甚至恨恶它们,并出于恨恶而逼迫所有承认神的人,尤其逼迫那些承认主的人。他们生活的真正快乐就是作恶,做出各种邪恶和犯罪的行为。总之,他们是真正的魔鬼。只要一个人活在世上,他就不知道这一点;但当他进入灵界时,如死后随即发生的情形,他就会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地狱充满这些人;在那里,他们不再实施统治,而是成为奴隶。此外,在那里,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看时,他们看起来是颠倒的,头朝下,脚朝上,因为他们将统治放在第一位,将功用放在第二位。在第一位的,是头,在第二位的,是脚;作为头的,就被爱,构成脚的,则被踩在脚下。
618.“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外在被玷污了。这从“苦”或“苦味”和“肚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或“苦味”是指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肚子”是指内层之物。“肚子”表示内层之物,因为这些话之后,经上说“在口中要甜如蜜”,“口”表示外层之物,因为口中所含的东西被咀嚼并吞进肚腹,由此从外层到内层,进入人的内脏。不过,关于“肚子”的含义,我们稍后会提到。“苦”(或苦味)表示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因此“发苦”表示令人不快乐,因为甜的东西若与某种令人不适的东西掺杂,就会发苦,从而令人不快乐;苦艾、苦胆和没药的苦味由此而来。由于“甜”表示因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所以“苦”表示因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是被自然界的任何人,而是被灵界的灵人和天使感知并感觉为苦味;因为一切被玷污的真理之良善,当在他们那里变成味道时,就明显感觉发苦。事实上,灵人和天使与世人一样,拥有味觉,但灵人和天使的味觉是从一个属灵源头流出的,而世人的味觉是从一个属世源头流出的;对灵人来说,苦味来自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但对世人来说,它来自甜的东西与令人不适之物的掺杂。约翰的这种苦的感觉也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为他在灵里,否则他不能吃小书卷。被玷污的真理是指被用于邪恶并与其虚假掺杂的良善之真理,当圣言字义的真理被用于肮脏的爱,从而与邪恶掺杂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令人不快乐就是此处肚子发苦所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圣言中的内层之物,也就是圣言的内层是什么意思。圣言的内层是指包含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事物;这些是真正的真理;圣言的外层真理,也就是被称为文字意义和字义的外在或属世意义中的真理,就对应于这些真理。当圣言的外层事物,或圣言的文字意义或字义上的真理被歪曲和玷污时,圣言的内层真理就被歪曲和玷污了;因此,当一个人将字义上的圣言用于尘世之爱的邪恶时,它就变得令天使不快,天使处于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这种不快就像苦味的不快。由此可见,“小书卷会发苦,并使肚子发苦”表示圣言内在是令人不快乐的;不过,我们刚才所论述的这种不快是属灵的不快。但在此也由“苦”所表示的属灵-属世的不快,是由以下事实产生的:内在从圣言字义收集并被称为字义的教义真理,对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来说,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人在教会结束时对圣言的理解,那时他们大部分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那时,对他们来说,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邪恶之虚假是令人快乐的;而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理是令人不快乐的。这一点也由“小书卷在肚子里发苦,但在口中却甜如蜜”来表示。
“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苦”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显然,此处“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和真理,因为经上说“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为当“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时,良善就被玷污了,当“以暗为光,以光为暗”时,真理就被歪曲了,“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这清楚表明,“以苦为甜,以甜为苦”、以及“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类似事物;“喝酒的勇士”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真理的人,“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那些歪曲它的人,“酒”和“烈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勇士”和“有力量的人”表示那些在独创性上表现突出,擅长玷污它们的人。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悲哀的新酒”和“ 凋残的葡萄树”表示已经失去的圣言和教会的真理,“新酒”表示圣言的真理,“葡萄树”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表示心智的内在祝福和内心的幸福将灭亡,因为属灵良善的真理被摧毁了;“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良善之真理因对它的歪曲和玷污而变得令人不快乐。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因苦不能喝水,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他们因苦而不能喝的玛拉的“水”代表被玷污的真理,“水”表示真理,“苦”表示玷污。把木头丢在水里“医治它们”代表爱与生活的良善驱散虚假,打开真理,从而恢复它;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被生活与爱的邪恶玷污的;因此,它被爱与生活的良善打开并恢复,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爱之良善就像火,真理由此出现在光中。
先知门徒把野瓜或苦的野葡萄所搁在、以利沙通过撒进细面而得医治的锅(列王纪下4:38–41)所表相同。他们把苦瓜所搁在的“锅”表示被歪曲的圣言;撒进去、使它得医治的“面”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驱散产生歪曲的虚假。
由于雅各的子孙败坏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把它们用于自己和尘世之爱而歪曲和玷污了它们,所以在摩西之歌中,经上论到他们说: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葡萄树”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葡萄”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挂”表示信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苦挂”表示被玷污的信之良善。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肚子发胀,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男人与妻子的婚姻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这属灵婚姻降下来的;因此,“通奸”表示虚假与邪恶的结合,这就是为何“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变苦”,这表示对良善的玷污;由于“肚子”表示婚姻之爱,和子宫,以及大腿一样,所以“肚子发胀,大腿消瘦”,这在灵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包括属灵的和属世的,灭亡了;“子宫”或“肚子”表示属灵的婚姻之爱,“大腿”表示属世的婚姻之爱。由此可见,“苦”和“苦味”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苦胆”、“苦艾”、“没药”、“野瓜”、“野葡萄”,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表示这些的各个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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