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51

951.由于“掌管末

951.由于“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显现,它们是通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而得以显现的,所以这些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因为“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所有天使都照着他们的职能而穿衣;因为他们所穿的衣服对应于他们的圣职,一般来说,对应于他们的内层。因神性真理而智慧的天使穿着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或亚麻布制成的白衣,因为“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和“细麻布”对应于他们所处的真理;也正因如此,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时所穿的衣服是细麻布的;对此,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给亚伦和他儿子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肉体,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当他们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这些要在他们身上,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 43)

利未记:

当亚伦进入圣所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肉身上,腰束细麻布带子,头戴细麻布冠冕。(利未记16:4)

又:

当为百姓赎罪时,他要穿上同样的衣服。(利未记16:32)

又:

以及当他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时。(利未记6:10)

祭司要以同样的方式在新殿供职。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他们在内院门和里面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他们在供职圣事时,之所以穿上细麻衣,是因为一切圣职都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亚伦和他儿子所供的祭司职分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来事奉一切。此外,神性真理也进行保护,以免受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伤害;故经上还说“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这句话表示否则,来自地狱的虚假就会毁灭他们。这些衣服被称为“圣衣”,因为神圣论及神性真理。由于供职的衣服是细麻衣,所以祭司们在供职时,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如我们在撒母耳记(撒母耳记上2:18)所读到的;关于扫罗所杀的祭司(撒母耳记上22:18);关于大卫,当他走在约柜前面时(撒母耳记下6:14)。

以及关于约翰福音中的主自己:

耶稣就起身离席,脱去衣服,拿一块亚麻布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开始洗门徒的脚,并用束腰的亚麻布擦干。(约翰福音13:4, 5)

“洗门徒的脚”代表、因而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的一切洁净都是由主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洁净由主用来束腰,并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来表示。

除了启示录所论述的七位天使外,还有其他天使穿着细麻衣;如:

画记号在叹息之人额上的天使;他进到基路伯的轮子之间,取来火炭,把它们撒在城上。(以西结书9:3, 4, 11; 10:2, 6, 7)

还有但以理所看见的天使也穿着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12:6, 7)。他们看起来穿着细麻衣,是因为他们为供职做准备。量新殿的天使面貌如铜,只见他手拿麻线和丈量的芦苇竿(以西结书40:3)。在那里,“量殿”描述了在其品质方面的新教会;这品质由丈量的数字来表示。教会的一切品质都通过神性真理而得知,这就是为何“麻线”在他手中。

由于“亚麻布”表示真理,“腰带”表示它的一切,因为它是那接受并包含一切事物的;由于以色列人中间不再有任何真理存留,所以:

先知耶利米被吩咐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把它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过了多日,它已经变坏,毫无用处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腰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至于它被“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并在那里变坏了”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569c节)。

在以赛亚书中,“亚麻”也表示教会的真理: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亚麻,祂不扑灭;祂必将公平带入真理。(以赛亚书42:3)

这些话论及主;祂不扑灭的“冒烟的亚麻”表示对任何人来说,来自良善的少量真理。其余的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27a节)。“麻”也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的真理(何西阿书2:5, 9)。

此外,这也是以色列人的一条律例:

他们不可穿羊毛和亚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申命记22:11)

原因在于,“羊毛”表示良善,“亚麻”表示真理,还因为人通过他的衣服与天堂社群交流;有些社群处于良善,有些社群处于真理。人决不能同时与不同的社群交流,这会造成混乱。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制定该律例的原因。但我被恩准从我衣服的变换中得知这一点,因为当我脱下亚麻衣时,在灵界的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就抱怨说,他们不能在场;当我再次穿上这衣服时,这些灵人就出现了。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与世人的衣服还有这样的对应关系;然而,这一点仍可从前面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论到亚伦和他儿子所穿的细麻衣、祭司和大卫所穿的细麻布以弗得所说的,以及论到天使出现时所穿的细麻衣、主用来束腰和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所说的。这一点也可从亚伦和他儿子其余的衣服看出来,这一切都具有代表性;这一点同样从衣服的一般意义看出来,“衣服”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AE 64, 65, 195, 271, 395,475a, 476, 637节)。

(关于第一诫续)

世人不相信出于纯粹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出于纯粹喜欢占有,而不是出于喜欢功用而对占有财富的爱,隐藏着各种邪恶在里面,还隐藏着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蔑视和弃绝;这是因为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而被激励向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行善,使善行变成体面,并寻求回报。因此,这爱被许多人称为生命之火和成就伟业的激励。但必须知道,这两种爱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相反,它们视自我为第一位,视功用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邪恶,因为那时,人只为自我,因而出于自我做一切事;因此,他自己的东西和他的自我就存在于他所做的一切事中;这本质上无非是邪恶。但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就是为了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而行善;人为了这些而向这些所行的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人不知道有这样一种区别,因为人自出生时起,因本性而在这些爱里面,还因为这些爱的快乐不断讨好和取悦他。

然而,要让他知道,出于统治的快乐,而不是出于功用的快乐而对统治的爱完全是属魔鬼的;这样一个人可称为无神论者;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不相信神的存在,也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嘲笑教会的一切,甚至恨恶它们,并出于恨恶而逼迫所有承认神的人,尤其逼迫那些承认主的人。他们生活的真正快乐就是作恶,做出各种邪恶和犯罪的行为。总之,他们是真正的魔鬼。只要一个人活在世上,他就不知道这一点;但当他进入灵界时,如死后随即发生的情形,他就会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地狱充满这些人;在那里,他们不再实施统治,而是成为奴隶。此外,在那里,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看时,他们看起来是颠倒的,头朝下,脚朝上,因为他们将统治放在第一位,将功用放在第二位。在第一位的,是头,在第二位的,是脚;作为头的,就被爱,构成脚的,则被踩在脚下。


诠释启示录 #151

151.“这些事是神

151.“这些事是神之子说的”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就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神之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之子”是指神性人身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它也指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即内在或属灵人的打开,以及它与外在的结合,都来自祂,因为属于人的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事实上,构成教会的爱和信的一切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不是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凡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都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思维和情感,因而不会进入信和爱,因为它远在它们之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不能脱离人的形式去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可以说思想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没有指向某个具体形式的思维会向各个方向扩散,如此扩散的东西会消失。我从来世那些来自基督教界,只思想父,不思想主的人身上特别得以知道这一点,他们视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为他们的神,最终背离对神的一切观念,因而背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和信仰。

那些以人的形式思想神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都有其指向神性的观念,他们的思维也不像前者的思维那样向各个方向游离。由于在人形式下的神性是主的神性人身,所以主将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弯折并指向祂自己。由于这是教会的本质,或首要真理,所以在人的形式之下思想神性,因而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见神性,持续不断地从与人同在的天堂流入,因此可以说被植入每个人,除了那些在自己里面扑灭了这种植入的思维之人以外(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理性由此也能看出为何死后所有人,无论有多少,当成为灵人时,都转向自己的爱,因而为何那些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转向主,在他们看来,主就是众天堂之上的太阳。而那些不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则转向他们自己的属世人之爱,这一切爱都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因此,他们背离主;背离主就是转向地狱。在灵界,所有人都转向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142–145, 151, 153, 255, 272, 510, 548, 552, 561节)。

所有生活在古代,并敬拜神性的人都在思维上看见一个人形式下的神性,几乎没有任何人去思想一个不可见的神性;甚至在那时,人形式之下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但这神性人身是主在众天堂中并经过众天堂的神性,当天堂最终因构成天堂的世人逐渐从内在变得外在,从而变得属世而变得衰弱时,神性本身便乐意披上一个人身,并荣耀它,或把它变成神性,从而使祂可以从祂自己影响所有人,无论灵界的人,还是自然界的人,并可以拯救那些承认并敬拜祂在人身中的神性之人。

旧约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许多经文都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却不承认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很明显,此处“圣言”是指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即: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一个人。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神性,所以“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此处,“光”是神性真理;由于人从内在变得如此外在或属世,以至于不再承认神性真理或主,所以经上说,黑暗不领会光,世界不承认祂。圣言就是神性人身和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3, 304节)。“光”是神性真理,“黑暗”是那些不在光中之人所处的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那些承认主,并出于爱和信敬拜祂,没有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被重生并得救了,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此处“从血生的”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人的意愿自我的各种邪恶,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从人意生的”是指来自这意愿自我的虚假。经上说,信祂名的人成为神的儿女,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些爱的人接受主,被重生并得救。“信主的名”就是承认祂的神性人身,从祂接受爱和信(参看AE 102–135节)。“血”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5476, 9127节);“肉”是指人的意愿自我,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AC 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2308, 3518, 3701, 3812, 4328,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2节);人的自我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AC 694, 731, 4317, 5660节)。“人”是指理解力,因而是指真理或虚假,因为理解力要么来自这一个,要么来自那一个(AC 3134, 3309, 9007节)。因此,“人意”是指理解力自我;当理解力自我从本身无非是邪恶的意愿自我存在时,它无非是虚假,因为意愿中有邪恶,理解力中就有虚假。“从神生的”是指被主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4节)。此外,宇宙中的所有人都从出于天堂的流注和启示敬拜人形式的神性(参看《宇宙星球》98, 121, 141, 154, 158—159, 169节);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同样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

由此可见,教会的一切,因而属于人的天堂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因此,启示录第一章通过各种代表描述了“人子”,也就是神性人身;后来,对七个教会的介绍性陈述都是从这段描述中摘取的(可参看AE 113节),对这个教会所说的话尤其论述了教会的这个重大或首要本质,即内在与外在的结合,或教会之人的重生;因为经上对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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