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0.“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这从“细麻衣”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衣”是指真理,当论及主或圣言时,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被称为“洁白”,是因为它是真正的;它被称为“光明”,是因为它来自天堂里的光,这光闪闪发亮;因为天堂里的一切都因这光而闪闪发亮。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像光一样出现在天使眼前的东西,因为神性真理光照他们的理解力;光照天使理解力的东西就是他们眼前的光。这就是天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灵义上的圣言;而地上的神性真理是诸如字义上的那种圣言,其中有少数像天上的那种真正真理,但也有真理的表象;属世人只能接受真理的表象。尽管如此,真正的真理,就是诸如天上的那种真理,仍储存在真理的这些表象中;因为它们就是那包含在圣言灵义中的真理。这一切清楚表明,“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的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因神性真理,或来自其灵义的圣言而得以显现。
有许多原因使得圣言的灵义现在才被揭示。第一个原因是,基督教界的教会已经歪曲了圣言的一切字义,甚至到了天上的神性真理被摧毁,天堂由此关闭的地步。因此,为叫天堂可以打开,主乐意揭示圣言的灵义,诸如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就在这灵义中。因为人通过圣言与主结合,从而与天堂结合。当圣言被歪曲,甚至于它的真正真理被摧毁时,结合就会灭亡,人与天堂分离。因此,为叫他可以再次与天堂结合,诸如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被揭示;这一点已经被圣言的灵义(这神性真理就在灵义中)证实或确认。
第二个原因是,已经淹没并摧毁教会的虚假只有通过圣言中被打开的纯正真理才能被驱散。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并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若不凭真理本身,决不能被看到。因为只要真正的真理不出现,虚假和邪恶就看似在一种光中。他们从他们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以及照着那人面前的表象来解释和应用的字义所确认的东西中获得这光。但当真正的真理出现时,虚假和邪恶首先显现;因为在真正真理中的天堂之光驱散了虚假的幻光,并把它变成黑暗。
第三个原因是,启示录中的“圣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通过包含在圣言灵义中的圣言的神性真理而与天堂结合。因为圣言就是结合;但只有当人以像天使感知圣言那样的方式感知圣言时,结合才会实现。“细麻衣”表示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关于第一诫续)
“不可为自己造别神”包括不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因为一个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就是他的神。有两种爱是截然对立的,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神的爱,以及对世界的爱和对天堂的爱。爱自己的人爱他的自我;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他也爱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爱邪恶的人恨恶良善,因而恨恶神。爱自己胜于一切的人将其情感和思维浸没于身体,随之浸没于他的自我,他无法从这自我中被主提升。当一个人沉浸于身体和他的自我时,他就处于身体观念和纯粹的身体愉悦,因而在更高事物上处于幽暗。而被主提升的人处于光。不处于天堂之光的人就处于幽暗,因为他看不见神的任何东西,否认神,要么承认自然界,要么承认某个人或偶像为神,甚至渴望自己被尊崇为神。由此可知,爱自己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爱世界的人也一样,只是程度低一些;因为对世界的爱不可能像对自我的爱那样大;因此,世界由于自我并为了自我而被爱,因为它对自我是有用的。对自我的爱尤指出于纯粹喜欢统治、为了地位或显赫,而不是出于喜欢功用、为了公众利益而对统治他人的爱。而对世界的爱尤指出于纯粹喜欢占有、为了财富,而不是出于喜欢它们所产生的功用、为了由此而来的良善而对占有世俗财物的爱。这些爱都是永无止境的,只要得着机会,就会无休止地向前冲。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