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9

949.启15:6.

949.启15: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随之而来的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显现。这从“天使”、“七”、“灾”和“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使”是指显现(参看AE 869, 878, 883节);“七”是指所有或一切和完全(参看AE 257, 300节);“灾”是指诸如摧毁属灵生命,因而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就是来自邪恶的爱、来自虚假的欲望(对此,可参看AE 584节),因而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殿”是指被揭示的内层圣言,如前所述。这一切清楚表明,“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因圣言及其灵义而得以显现。

之所以说“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是因为所指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和改革宗的教会这两者。对天主教来说,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摧毁了教会;但对改革宗来说,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摧毁了教会。对天主教来说,邪恶是来自对利用教会的圣物统治天上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的爱的邪恶。这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从这些邪恶而来的,是各种虚假。但改革宗却有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这些虚假源于人的唯信称义、唯信得救的原则,或因没有善行的信而称义和得救的原则;当善行与信分离时,恶行就取而代之;因此,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摧毁了改革宗的教会,正如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摧毁了天主教的教会一样。

(续)

邪恶因是罪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流入,以后人也在何等程度上不从自己,而是从主行善。如:

第一,人在何等程度上不拜别神,因而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对神的承认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这时,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敬拜神。

第二,人在何等程度上不亵渎神的名,因而避开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因为这些是神的名;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亵渎它们。

第三,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偷盗,因而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诚实和公正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诚实和公正而热爱诚实和公正,因而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行事诚实和公正。

第四,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通奸,因而避开不贞洁和淫秽的思维,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这爱是天堂最内在的爱,贞洁本身就居于其中。

第五,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杀人,因而避开散发出谋杀的致命仇恨和报复,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以怜悯和爱进入。

第六,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假见证,因而避开谎言和毁谤,来自主的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

第七,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对占有他人房屋的欲望,因而避开对占有他人财物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欲望,对邻之仁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

第八,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对占有他人的妻子、仆人等等的欲望,因而避开对统治他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欲望(因为这条诫命所列举的东西是人自己的),对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

这八条诫命包含了必须避开的邪恶,而其它两条诫命,即第三条和第四条,则包含了必须做的某些事,即:要守安息日为圣,要孝敬父母。不过,别处会解释,基督教会的人,而不是犹太教会的人当如何理解这两条诫命。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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